2019年,山东济南,一女子自己花110万元给儿子买房,产权证到手后,竟只有儿媳一人名字。女子顿时警觉了起来,担心儿媳妇“洗房”,一纸诉状将儿子儿媳告上了法庭,儿媳坚称这是婆婆赠予,谁料女子拿出一个证据,儿媳顿时傻眼! 小张和妻子结婚后,也到了该买房的时候,于是便求助父母,希望能给予自己一定的经济支持,母亲这边自然没二话,那毕竟是亲儿子。 于是母亲将多年的存款,累计110万元,全部都通过转账,转到了小张的名下,不过接下来发生的事,着实出乎母亲意料。 原来买房一事,都是妻子这边撺掇的,当然妻子想要属于夫妻两人的房产,也没有什么问题,可妻子竟然想要,等房子买下来,只登记她一个人的名字。 小张对此很难接受,毕竟那是自己母亲给的钱买房,产权登记在妻子名下,怎么看来都不合适,同时他也没办法向父母那边交差。 可妻子这边,对小张一阵洗脑,表示只登记她一人名字,才能彰显小张一家对她的重视,也能让妻子在婆家生活的,更加有保障。 当时夫妻两人感情还不错,小张下意识就认为,是妻子嫁过来之后没有安全感,思考一番后,同意了妻子的决定,就将房产登记在妻子一人名下。 等房子买完后,母亲这边肯定是要了解一番,得知房产证上,只有儿媳一个人的名字,顿时就警觉起来。 当然就如同儿媳所说的,给她一个保障,可话说回来,房产证上又不是只能有一个名字,最起码要将两人的名字都登记上。 出于女人的直觉,母亲顿时觉得,妻子处心积虑这样做,就是要进行骗婚“洗房”,110万可不是个小数字,他们一家承受不起这个损失。 然而无论母亲怎么说,妻子都不愿在这方面让步,坚持房产证上,只登记她一个人的名字,不得已,母亲只能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利益。 涉及到购房款,妻子一口咬定,那是婆婆对于自己的无偿赠与,因此房子登记在她名下,没有任何不妥的地方。 事已至此,眼看妻子执迷不悟,母亲也不想再多说什么,直接拿出一份借款合同,原来当初母亲给小张转账的时候,就怕出现这种情况。 因此提前签订借款合同,上面明明白白的写着,那110万购房款是小张借母亲的,这下妻子直接傻眼,虽然是小张在上面签的字,但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她是需要和丈夫一起偿还这110万。
为什么年轻人不买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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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尘
你以为现在还有傻瓜
用户15xxx66
这种毒妇没好下场的
K罐罐
ghg[静静吃瓜]
清风明月
差一点,就人财两空!还好,母亲多考虑了一层!
中华英
要分可以。但必须两人共同还清这1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