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不敢开车了!”小车缓慢行驶,发生无接触事故,被判赔偿5000元!网友:明明是电瓶车车主单手骑车操控失误,为什么要让轿车司机买单? 监控显示,黑色轿车从一个路口驶出来,想要汇入主路。司机特别小心,速度保持在5码左右。 司机看到2辆电瓶车驶来,都主动踩刹车进行了避让。在2辆电瓶车开过去以后,司机看到暂时没车了,就继续松刹车让车子缓慢蠕动前行。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男子单手骑着电动车驶来,在距离车子大概10米的时候,轿车司机就发现了男子,并踩了刹车,想要避让男子。 但万万没想到,骑电瓶车的男子一个急刹,摔倒在地。 男子报了警,去了医院,医生说骨折。交警说司机次责,司机有保险,让司机报保险, 男子提出赔偿:第一次医药费400,电瓶车维修300,后期检查加误工费补偿4300,要求司机赔偿5000! 司机觉得非常委屈,自己已经尽到了观察的义务,让他赔5000显然太多了!于是他把这事情发到网上。 司机说:“难道他自己就不用出一分钱吗?我真的很不理解,主要责任在他那里,我这边出于人道主义,我去报了保险给他赔偿,难道不应该是一半一半吗?” 此事引发了热议,有网友说,黑车己经观察、减速、确保安全了,应该判无责。电动车单手骑车,操作不当,全责。 也有网友说,男子没有双手骑车摔倒,还能获赔5000!是谁发明无接触事故一词的,请问这种情况下要怎么开车? 还有网友说,造成这种事故的主因是路口有车违停遮挡了双方观察视线,就算判责也应该是违停的车辆全责,这个地方本来就不该划停车位的,谁划的停车位应当同责。 我个人认为判法很不合理,理由如下: 1、小车缓慢驶出已尽到观察义务 2、小车发现情况后己停止且并未阻挡电动车前进的主要线路 3、男子单手骑车,摔倒时离小车还有10米左右!如果这种情况判赔偿,以后看到车子从路口开出来,就直接摔倒在地上,如果避免这种碰瓷?
“看完不敢开车了!”小车缓慢行驶,发生无接触事故,被判赔偿5000元!网友:明明
忧郁绝唱
2025-05-13 20: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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