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58岁的翁瑞午玷污了一名女大学生。其母怒不可遏,誓言要将他绳之以法,

三分的戏说 2025-05-13 10:52:03

1957年,58岁的翁瑞午玷污了一名女大学生。其母怒不可遏,誓言要将他绳之以法,送进监牢。然而,法庭上,翁瑞午正欲低头认罪,女大学生却突然挺身而出,直言:“怀孕的责任在我。” 1957年的中国,正处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社会转型期,传统与现代的价值观交织在一起,尤其是在女性权益保护方面,社会的关注度和法律保障都还不够完善。就在这样一个背景下,一件轰动一时的事件发生了。 翁瑞午站在被告席上,脖子缩得像只被拔了毛的鹌鹑。法官手里的法槌刚举起来,关小宝突然从旁听席窜出来,连衣裙的褶皱里还沾着法庭门口卖的芝麻烧饼屑。她盯着自己脚尖说“是我愿意的”,声音轻得像蚊子叫,却把整个法庭炸成了油锅。 这事儿邪乎得就像上海滩的月份牌——表面画着摩登女郎,背面全是发霉的糨糊。关小宝是陆小曼认的干闺女,跟着学画画的清纯学生,怎么就突然成了“自愿献身”的痴情女?她妈气得当场昏厥,法警抬人时碰翻了书记员的墨水,黑汁泼在1955年颁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复印件上,正好盖住“调戏妇女”那条款。 扒开桃色纠纷的外壳,里头全是权力的馊味。翁瑞午仗着给陆小曼当“生活助理”,住着徐志摩留下的洋房,兜里揣着文人雅士的招牌。关小宝学画时用的宣纸是他买的,旗袍料子是他挑的,连看病的钱都是他垫的。这哪是师生情,简直是温水煮青蛙。当年《婚姻法》刚实施七年,“自愿”俩字就像万能膏药,往强奸案上一贴就能止住司法系统的痒。 更讽刺的是结局。翁瑞午判了两年,出狱时陆小曼还去医院端屎端尿伺候。关小宝生下孩子就人间蒸发,留个女婴让干妈带着。媒体夸陆小曼“以德报怨”,没人问那孩子长大后怎么填家庭关系表——父亲栏写着强奸犯,母亲栏画着问号。倒是翁瑞午临终前念叨“来世还要照顾曼妹”,听着像唱戏的念白,把龌龊事都裹上了糖衣。 换个角度琢磨,这场闹剧最惨的不是关小宝。1957年的女大学生,档案里烙着“作风问题”,比现在的健康码还难消。她躲到西北农村嫁了个老光棍,四十岁就咳血死了,临终攥着半张没画完的仕女图,眼角还凝着墨色泪痕。而翁瑞午的名字,至今还在某些民国风月录里闪着暧昧的油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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