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加入新股东,如何进行股权分配? 最近听李建伟老师的公司法有关课程,在规制控

醉笔过去话 2025-05-11 05:33:06

公司要加入新股东,如何进行股权分配? 最近听李建伟老师的公司法有关课程,在规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章节里,李老师对于股东关注的5个权利进行了梳理,这让我想到了此前朋友那个股东纠纷案例的解决方案。 1、案例的基本情况 甲乙丙三人是从某新能源大厂出来以后,看好新能源配件行业的发展,想创业成立了一家做新能源零件的公司。丁是当时公司的销售,声称手上握有客户资源,也想甲乙丙一起创业。于是,甲乙丙丁四人合伙成立了公司,大股东是丁(承诺带来客户资源)持股51%,甲乙丙分别持股20%、15%、14%。 公司经过甲乙丙三位业务骨干的运作,现在已经每年有几百万的净利润,但这位承诺带来客户资源的大股东丁却没有兑现当初的任何承诺。自从创立公司以来,没有介绍任何一个客户,也从来不管经营,平时公司都很少来。在发现丁的问题后,甲乙丙和丁进行过一次谈判。丁口头承诺向甲乙丙转让20%的股权,但是双方并没有签署书面文件。 直到最近丁提出现在看到公司赚钱了,要求公司分红,或者要求甲乙丙回购他的股权,甲乙丙才意识到麻烦大了。 最终公司进行了大笔现金分红,同时高价回购了丁的股权。 2、股权结构或者股权授予的解决方案 此前提到,可以根据股东的绩效考核逐年释放其股权,特别是不在公司任职的资源型股东,必须按年逐步授予,否则一次性授予以后,这种股东很容易搭便车。 需要注意的是,创业企业也面临着另外一个问题-资金短缺。对于有资金的股东,即便没有资源也许也是创业企业前期生存的关键;但是创业公司却是由业务团队去经营负责的,业务团队也不甘心让不懂业务的大股东把持公司,自己却丧失了控制权。无数的例子告诉我们,业务团队不能控制公司,是很多企业失败的问题所在。 如何能够平衡好这种矛盾呢?通过有限公司的表决权和分红权的分离有望实现。 下图就是基于上述案例做的创业公司的股权设计,其中股权比例和分红比例、剩余财产的分配比例(公司清算股东的财产分配比例)保持一致,但是表决权和增资权适当向业务团队倾斜。目的就是充分利用大股东的资金,为大股东创造利益的同时,保证业务团队能够控制公司的发展。这其实和现在很多通过AB股或者合伙企业控制大型企业的方法是类似的,他们都是持股比例不高,但是拥有远高于持股比例的投票权,但是分红权和剩余财产分配权还是和股权比例保持一致。这一点能够满足财务投资者对于利润最大化的追求。 不过,要找到这种互信互助的团体并不容易,大股东同时也会担心这些业务团队掏空公司,或者把公司的资金乱挥霍,这个可以在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层面设置表决的机制去确保大股东在对一些重要的特定事项(比如出售公司资产等)上面有一票否决权。 以上就是今晚学习李建伟老师课程后,对于股权结构和股权激励案例的思考,记录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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