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很难理解,男子为什么要同意赔偿7万。
这个案子,如果男子拒绝调解,会不会又完全是另一个结果?这根本就没有先例。
不知道那位法官,是在什么状态下,突然想到了“行人要保持安全距离”这个概念,并且萌生了拿来作为调解案件依据的想法的?
正常情况下,一个人在人行道上走,有没有人会时刻留意、保持着自己和前者之间的距离?恐怕没有,但是边走边往回看的,那倒是不少,而且再说了,要保持多少的距离,那才叫安全呢?
我想,重度强迫症患者都干不出这事吧。
如果是开车、骑车,那倒是会有跟前者保持安全距离的意识,毕竟有个词叫“追尾”,一旦发生事故,是要负法律和赔偿责任的。
所以,既然没有先例可参照,就应该从常理的角度出发,去看待问题和解决纠纷,那什么是常理?就是指大多数人的做法,还有普遍存在的现象和逻辑,这才是相对正确的角度。
而不是为了“两边都不得罪”,硬是编出一个难以服众的理由,去和稀泥了事。
所以,这就更加让人难懂,既然是不合常理的说法和做法,为什么当事人男子要接受调解?难道他没有请律师吗,而且最后还要赔钱也愿意接受?!
怪哉,整件事都完全不合常理啊。
梦无痕
法官先透露判决结果 再不停纵勇当事人私下调解!!
世界公民
明显这小伙想花七万抢流量,还请电视台帮忙宣传。估计是竹篮打水一场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