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人安全距离,南方都市报下场了,给出的评论是:什么叫行人安全距离,司法不能强人所难。南方都市报对于社会热点总会及时发表自己的看法,而且南方都是报的观点比较受到不少网友的认可。这个案件是调解结案,是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并不是法院基于中立立场作出的裁判,在我们的法律规定当中,在我们的印象中只有机动车之间存在安全距离一说,行人之间是否也有保持安全距离呢?在目前的法律规定上尚没有规定。这家法院创造性地提出行人安全距离 是否会促使加强这方面的立法不得而知?
青岛大妈转身撞人案,又开了个先河。行人也要保持安全距离,按这个道理,五一节大家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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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4xxx65
韩可能就是这样想的。你和韩是一个思维
谁的谁
市场商场不要去了,景区娱乐场所也不要去,活人最好不要出门,以中国的人口量,大部分省市人员密度过大,出门没法做到韩大人要求的安全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