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机动车安全距离 青岛法官法官判的行人走路相撞案,依据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刘明讲讲社会
2025-05-09 11:24:16
行人机动车安全距离
青岛法官法官判的行人走路相撞案,依据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来规范行人之间的安全距离,以现实和理论来看,都有点荒唐。首先人不是机动车,怎能类比?老大妈身上有报警指示灯之类的装备吗?老人打电话突然转身撞到后面正常走路的行人身上,自己不注意撞了别人摔倒了,却让无辜者负责,情理何在?法理牵强;其次人与人之间走路的安全距离是多少?一米还是两米,在人挤人人挨人的公共场合,如何保持安全距离,请该法官示范一下;三是法无明文规定的,法官不可以任意擅自裁决,当大部分不认同的判定一定是有违基本常识的。正常行人之间都会有自然的安全距离,但由法律来认定行人在什么地方时间应保持什么样的安全距离,世界各国可有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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