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6死2伤醉驾案,愤怒网友呼吁对29岁肇事司机死刑,这其实不太可能! 司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129.7mg/100ml,按照标准,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就是醉驾。一旦醉驾,不管有没有发生事故,都很有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会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除非情节特别轻微,亦或是有紧急避险的特殊情况。 在本次事故中,司机蔡某某醉驾强行超车发生事故,造成了6死2伤的严重后果,比较符合《刑法》中的交通肇事罪。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蔡某某撞人后翻车,被警察当场抓获,虽然最终造成6人死亡,但也只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形,量刑幅度在3—7年! 若是想严判到无期或死刑,比较贴近一点的罪名就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项犯罪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刑期也是3—10年,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有重大损失的,直接是10年以上、无期徒刑或死刑。 它和交通肇事罪的最大区别是:前者为主观故意犯罪,后者为过失犯罪。 简单来说,如果无法证实蔡某某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比如:故意冲撞、闹市区高速行驶、反复碾压等,只是因为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醉驾,那么最终的结果大概率就是交通肇事罪,上升不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至于危险驾驶罪,按照“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也囊括在了交通肇事罪里。 当然具体什么罪名,需要法院审理判决后才能得知,这里只是根据现有情况进行合理分析,希望大家理性看待。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酒驾醉驾造成的血淋淋事故屡见不鲜,对他人、对自己、对家人都是深深的伤害,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引以为戒、铭记于心…… 【关注@小讼言案 ,为您分享更多精彩】
滕州肇事车辆上下来的两位男子,谁是开车的?有人说酒驾!第一个穿拖鞋的从右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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