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州长最新涉华表态加州州长称将保持对华贸易开放热点观点
美国的关税权利主要由国会拥有,但总统通过立法授权获得部分调整关税的权力。具体依据如下:
核心法律框架,宪法规定
根据美国宪法第一条第八款,国会拥有征收关税和其他税收的专属权力。这一条款是关税权归属的根本法律基础。
总统权力的扩展
一战期间,国会通过《与敌贸易法》等法律,授予总统在特定情况下调整关税的权力。
1930年《斯姆特-霍利关税法》后,国会进一步通过《贸易协定法》(1934年)等立法,允许总统在贸易谈判中调整关税税率,以应对国际贸易问题。
后续法律如《贸易扩展法》(1962年)和《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1977年)进一步扩大了总统在关税政策中的裁量权。
实际操作中的权力分配
国会保留立法权:关税的基准税率和主要政策仍由国会通过立法确定。
总统的行政权:总统可通过签署行政令、援引国家安全条款(如《贸易扩展法》第232条)或贸易救济措施(如反倾销税)调整关税。例如,2025年特朗普政府的“对等关税”政策即通过行政令实施。
当前争议与影响
近年美国政府频繁使用总统权力调整关税,引发对“权力越界”的质疑。例如,2025年“对等关税”政策被批评为违背世贸组织规则,凸显总统在关税执行中的强势角色。
经济学者指出,这种权力分配模式使得美国关税政策更易受短期政治目标影响,加剧国际贸易摩擦。
总结:美国关税权本质归属国会,但通过历史立法逐步向总统让渡部分权力,形成国会与总统“共治”的格局,总统在实际操作中占据主导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