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00后算是踢到了铁板
公司辞退了一个还在试用期的00后女生,谁知女生出门就去仲裁了。理由首先是试用期超过3个月,其次是辞退理由不合理。
人事表示,中期劳动合同的试用期确实不能超过3个月,他们对这一点无话可说,但不承认辞退理由不合理,说女生是因为工作能力不足才被辞退的。
可女生反手就拿出了证据,除了微信记录还有录音,证明公司辞退她,并不是她能力不足,而是因为老板的侄女要过来入职,替代她的位置。
人事主管目瞪口呆,急忙和女生协商,说可以适当赔偿。但女生拒绝了,把所有的材料提交给仲裁,要求2万经济补偿。
老板得知后非常生气,说女生居然和同事聊天时还在搜集证据,心机太多,实在有些可怕,让人事以后招聘的时候多考察求职者人品。
这件事情给公司带来不小的负面影响,很多同事觉得老板的思维属实有些可笑,不公正对待员工,人家用合理的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很正常,和人品有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