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有心机了吧!上海,一年近过六旬老汉在不顾家人反对的情况下,同小其6岁的女子登记

沛山评生 2025-05-02 19:45:57

太有心机了吧!上海,一年近过六旬老汉在不顾家人反对的情况下,同小其6岁的女子登记结婚。不料结婚的第三个年头,女子就以“不给性生活”为要挟逼迫老汉为她在房产上设立居住权。老汉最终无奈应允,然而事后让人没有想到的是,女子竟直接翻脸,百般苛待老汉,老汉忍无可忍诉请离婚,法院:“离婚可以,但女方有权在房子里一直住到死!” (来源:海峡网、案件聚焦等) 上海现年62岁的徐达春(化名)站在法院外,盯着手中的判决书发呆。 三年前,他怎么也想不到,这段自以为遇到真爱的黄昏恋,会以如此冰冷的方式收场。 故事回到2018年。独居20多年的徐达春经人介绍认识了50岁的蒋小倩(化名)。 彼时的蒋小倩温柔体贴,很快搬进了徐达春的婚前两居室。 恋爱一段时间后,蒋小倩向徐达春提出了领证结婚,却遭到徐达春姐姐和女儿的强烈反对——她们担心蒋小倩是盯上这套市值不菲的房子。 对此,蒋小倩红着眼眶承诺着“我不图房子,就想有个伴。”这让徐达春不顾家人劝阻,甚至断绝了与女儿的往来,执意领证结婚。 婚后第三年,蒋小倩突然向徐达春提出要在房产证上登记“终身居住权”,并以拒绝夫妻生活为要挟。 徐达春因单身多年,对于蒋小倩的这种威胁当然难以接受,无奈之下,他只得来到房产交易中心为其办理了终身“居住权”登记。 可拿到居住权后,蒋小倩的态度并没有好转,反而骤然大变,她明知徐达春对某类食物过敏,却故意在饭菜里添加;甚至对徐达春泼水、辱骂。 2022年9月,徐达春被迫搬到客厅睡沙发,半年后他再也忍无可忍起诉离婚。 法院受理后,最终判决准予二人离婚。 但事情到这还不算完,蒋小倩又将徐达春告上了法院,请求继续在徐达春家居住,并要求徐达春每天在20点至8点的时间段内禁止进入卧室。 这也就意味着,徐达春在自己家只能睡在空间狭小的客厅。 那么,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前面已经说过,蒋小倩此前曾逼迫徐达春为其设立了终身居住权。 而且,根据《民法典》第366条和第367条规定,居住权是指居住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徐达春此前为蒋小倩办理了居住权登记,将居住权期限设定为终身,符合法律规定,蒋小倩因此获得了在徐达房产中合法的居住权。 由于居住权是相对独立的权利,即便两人离婚,居住权依然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换句话说,哪怕是徐达春将该房产卖了出去,新房主也无权要求蒋小倩搬离房屋。 不过,存在着居住权的房子,大概率也没人会购买。 言归正传,徐达春还曾向蒋小倩出具了一则承诺书,载明即便离婚后,两人居住按照此前状况执行,也即蒋小倩居住在卧室,而徐达春则在客厅。 综上,有以上相关事实和依据,法院最终判决蒋小倩胜诉,其有权基于此前的安排继续居住在徐达春的房子内。 徐达春也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打断牙往肚子里咽。 有人说,“蒋小倩实在是太精明了,一般人哪晓得什么居住权啊,这是早早的已经谋划好了吧,毫不费力为自己未来谋得栖身之处,不得不说其心思颇深!” 也有人表示,“居住权的设立明显不合理,徐达春是在婚姻内遭到对方威胁才不得已应允的,不应作数!即便作出,现如今,婚姻关系解除,居住权无效才对啊!”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

0 阅读:19714

评论列表

用户18xxx42

用户18xxx42

37
2025-05-02 23:52

离了婚还住在一起,很别扭,还有生命危险,女人不如搬出去住

我想我是海

我想我是海

29
2025-05-03 06:12

自己设立的,为什么自己不可以撤销?

来过 回复 05-03 08:04
放屁。。。自己欠的钱,为啥自己要还一样的屁话。。。自己拉的,自己为啥不能吃回去一个道理。

SP

SP

19
2025-05-03 07:10

就是自己蠢造成的

用户17xxx23

用户17xxx23

13
2025-05-03 08:16

只有在婚姻存续期才有居住权,这类人民法典早有防范。

三农

三农

10
2025-05-03 10:58

现在女人很利害 男人要小心不要入坑

用户10xxx11

用户10xxx11

10
2025-05-03 12:56

我想当然认为所谓居住权是房子主人给的,只有房子主人死了,那就没人有权可以撤销,但房主人是应该随时可以撤销的,否则这法律就是不公平和不合理。

无悔青春

无悔青春

9
2025-05-03 08:15

心机女

用户72xxx46

用户72xxx46

8
2025-05-03 10:49

赠予居住权是以婚姻存续为前提的

用户11xxx08

用户11xxx08

7
2025-05-03 09:05

天天打,打到她自己搬出去

我心向阳 回复 05-03 09:32
打肯定报警啊,也不敢打

龙刀2

龙刀2

5
2025-05-03 11:30

停电停水,把东西全搬光,门窗也拆走,看她能住多久

zhang_xinglon8

zhang_xinglon8

5
2025-05-03 11:35

老头傻,本来几百快钱解决的事,偏要奉上什么居住权,吃大亏了吧。

用户13xxx91

用户13xxx91

4
2025-05-03 09:34

把这个女人杀了,房子就还是老头的

周福林

周福林

4
2025-05-03 15:49

换成是男方,结局天差地远。

上城俊锋

上城俊锋

4
2025-05-03 06:26

中国的女孩就是被这样的女人教坏的。

花姨

花姨

4
2025-05-03 13:58

人不死,不能更改吗

随风

随风

4
2025-05-03 16:08

她想求死吗,敢安心住??

丁丁她爹

丁丁她爹

3
2025-05-03 08:19

女人一开始就是有目的的,根本不是想跟老头过日子,这么大岁数了,应该出口气,可以把女人杀人了,为今后的社会增加一点警示和威慑!

用户11xxx69

用户11xxx69

3
2025-05-03 13:50

女的心机很重。

用户13xxx58

用户13xxx58

3
2025-05-03 15:35

这女人就是直立行走的猛兽

用户16xxx79

用户16xxx79

3
2025-05-03 18:50

一切都应以司法解释为准,不然的话就是全国人大通过废除该条例才行。

胖舅

胖舅

3
2025-05-03 13:57

没毛病,该!

用户10xxx12

用户10xxx12

3
2025-05-03 09:46

不然图什么,图你老年不洗澡?

用户13xxx12

用户13xxx12

3
2025-05-03 10:04

什么狗屁文章?不是两居室吗,怎么会住客厅,你们还看的津津有味……

rubizhou

rubizhou

3
2025-05-03 13:56

所以有子女对老头嫖没意见

鸿雁

鸿雁

3
2025-05-03 16:01

离婚时应解除居住权,不然不离!!!上当了

用户10xxx56

用户10xxx56

3
2025-05-03 13:48

他自己可以撤销居住权

鸿雁

鸿雁

3
2025-05-03 16:02

结婚才给居住权。

逢年好大雪

逢年好大雪

2
2025-05-03 11:40

直接杀了她,

侧面

侧面

2
2025-05-03 10:44

诈骗有理

山中隐士

山中隐士

2
2025-05-03 14:58

该女子已经暴露出谋财的心思,男子本该当即离婚,居然还答应她的要求,只能说脑子不行了。

用户59xxx79

用户59xxx79

2
2025-05-03 11:45

两居室房、一人住一间不可以吗?为何住客厅?

HongBo

HongBo

2
2025-05-03 15:50

中老年女人还能有爱情?都是利益,没告老头抢奸已经不错了。

king

king

2
2025-05-03 11:57

老汉设立的女子居住权有个前提,婚姻存续期间

用户16xxx10

用户16xxx10

2
2025-05-03 09:34

给你居住权是基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你既然选择离婚理所当然应该终止,要不然岂不是白嫖?

皇马

皇马

1
2025-05-03 14:57

哎,对呀!人老了,多活一年又有什么意思!老头房子作为遗产留儿女吧!

山中隐士

山中隐士

1
2025-05-03 14:57

改女子意见露出谋财的心思,男子本该当即离婚,居然还答应她的要求,只能说脑子不行了。

参商

参商

1
2025-05-03 14:21

誰發明的居住權??

愚夫

愚夫

1
2025-05-03 14:53

傻老头百花丛中不香嘛活该输

用户10xxx85

用户10xxx85

1
2025-05-03 09:27

骗子心毒计

快乐的小老虎

快乐的小老虎

1
2025-05-03 19:21

房产证上哪有这一肮脏项?

清风

清风

1
2025-05-03 19:20

窝囊废,打出去啊![抠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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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山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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