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一男子在银行存了2250万元,等存款到期去取钱的时候,却被银行工作人员告

熹然说历史 2025-05-02 16:27:33

浙江台州一男子在银行存了2250万元,等存款到期去取钱的时候,却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存单是假的,取不出来!男子当即就怒了,直接将银行起诉到了法院…… 紧张的步伐回荡在银行大厅,张先生面色焦急地推开银行大门,直奔服务台。这天是2023年3月,他存放在银行的2250万元整整满一年期限,公司资金周转紧张的他迫切需要这笔钱。 "您好,我要取这笔存款。"张先生将存单递给柜台工作人员,期待着很快就能拿到这笔急需的周转资金。 柜台人员接过存单,仔细核对后,在电脑上敲击了几下,脸上逐渐浮现出困惑的表情。"先生,系统里查不到这笔存款的记录,请问您确定是在我们银行存的吗?" 张先生怎么可能走错银行?一年前就是在这里,他先后两次来到这家银行。第一次存了1800万,几天后又追加了450万,共计2250万元。他清楚地记得银行柜台给了他存款单,虽然当时没仔细看就塞进了钱包。 "不可能出错!这就是你们行的存单!"张先生声音有些颤抖,"请你们再查一下,或者叫邹行长来处理。" "邹总?他请了年假,不在银行。"工作人员的回答让张先生如坠冰窟。 回想起一年前那次充满希望的晚宴。作为台州当地的企业家,张先生在朋友介绍下认识了这家银行的邹行长。席间谈笑风生,邹行长热情地向他推荐了银行的存款业务,承诺给予优厚的利息。 "张总,您这么大一笔资金,普通存款太可惜了。我们行有特别理财通道,利率比市面上高出不少。"当时邹行长信誓旦旦的样子让张先生深信不疑。 存款后不久,张先生陆续收到两条短信,显示账户共有170多万元的贴现利息入账。看到这么大的回报,张先生喜出望外,还多次邀请中介吃饭表示感谢。 "系统真的查不到记录...这存单..."柜台工作人员小心翼翼地说,"恐怕是假的。" 这句话如同一道惊雷,震得张先生瞬间明白了什么。他急忙掏出手机,拨打邹行长的电话,却已无人接听。那些短信、那张存单、那个笑容可掬的邹行长,所有一切突然串联起来——他可能落入了一个精心设计的骗局。 报警后,张先生的案件很快引起了警方高度重视。经过调查,这起事件的真相渐渐浮出水面。令人震惊的是,这并非个案,而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金融骗局。 警方发现,邹行长与一些中介机构勾结,专门寻找像张先生这样的大额存款客户。他们的手法极其隐蔽:邹行长利用银行行长的身份赢得客户信任,然后将客户带到指定柜台办理存款业务,让特定柜员将资金划入他们控制的账户,而非存入银行系统。 为了麻痹客户,骗局初期他们会支付一些所谓的"贴现利息",让受害人误以为自己的投资非常成功。张先生收到的那两条显示170多万入账的短信,正是这种障眼法的典型手段。 "我们发现邹某利用职务之便,私自伪造银行存款凭证,"办案警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给受害人的存单看似真实,但实际上在银行系统中根本没有记录。" 随着调查深入,更多受害者浮出水面。最终,邹行长和涉案中介以非法伪造金融票据、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逮捕,并被法院判处12年有期徒刑。但当张先生询问自己的2250万元时,得到的答复令他彻底崩溃。 "钱已经花光了,我们用来还债了。"邹行长在庭审中这样供述。 对张先生来说,罪犯被抓获只解决了一半问题。他的2250万元血汗钱仍然杳无音讯。在思考再三后,张先生决定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银行承担赔偿责任。 "这件事发生在银行的营业场所,由银行的高管操作,银行应该承担责任!"张先生在起诉书中这样写道。 然而,银行方面并不认同。银行的律师辩称:"邹某的行为是个人犯罪行为,与银行无关。张先生的钱根本没有进入银行系统,是直接交给了中介,这是张先生与中介的私人交易。" 案件在法庭上引发了激烈辩论,也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讨论。有人认为银行没有责任,毕竟他们也是受害者;但更多人支持张先生,认为银行对员工的监管不力应该负责。 最终,法院根据《民法典》第1191条规定,认定邹行长作为银行职员,利用职权给他人造成损失,应由银行作为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加之整个事件发生在银行营业时间和营业场所,属于银行监管缺失。 "判决被告银行赔偿原告张先生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250万元。"法官宣布判决结果时,张先生终于长舒了一口气。 这一判决不仅为张先生讨回了公道,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银行在获赔后有权向邹行长等犯罪分子追偿损失,但不能以犯罪分子无力赔偿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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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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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2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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