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龙裁判法院 香港刑法 香港執法香港警察香港法律「香港警务处 國安處拘控一名男子..」
香港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國安處)四月二十八日在九龍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一名二十二歲男子。他涉嫌違反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二十四條「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
調查顯示,該名被捕男子涉嫌多次透過網上社交平台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信息,內容包括煽動他人引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藐視及對其離叛、不循合法途徑改變中央就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或在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及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的作為或不服從根據特區法律發出的命令的作為等。
該名男子已被控一項「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將於今日(四月三十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提醒市民,「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七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