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的死亡悖论,不开证明就不会死吗,队长要8万才配合算敲诈勒索吗?
齐鲁壹点新闻,4月22日有老人在常州鼎武医院病逝,因干女儿胡女士不是亲属身份,没有相关委托书,街道无法办理死亡证明。
后又联系老人亲属,当地生产队长又以交8万元办丧事为由,不予配合。侄子也以房产过户为由要胡女土协助。
对于此事,心中有所思量。
假设死亡老人孑然一身没有亲属,干女儿胡女上也就无法获得委托书,死亡证明也就开不成。
如此出现一个悖论。
老人现实中已死,但因没有死亡证明,纸面上老人就还活着,甚至因此可以永生,就是这么神奇。
而生产队队长的8万元和侄子的房声过户,就属于借机要挟,更有敲诈勒索的嫌疑,却没受到应有的惩罚,就是这么神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