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讹天讹地讹空气”2023年,1月,北京一女子乘坐电梯时,被大妈养的狗咬伤小腿,

思真娱娱 2025-04-28 15:05:20

“讹天讹地讹空气”2023年,1月,北京一女子乘坐电梯时,被大妈养的狗咬伤小腿,女子当即把小狗踢飞,大妈见爱狗被欺负,把女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60000元,法院审理后这么判了。   一位刘小姐(化名)在早上 8 点左右,乘坐电梯准备下楼上班。与此同时,王女士(化名)牵着两条宠物狗也准备下楼。   当时正值电梯使用高峰时段,电梯空间本就狭小。王女士让刘小姐等她们出去后再乘坐电梯,可着急上班的刘小姐并未应允。   然而,王女士的宠物狗突然暴走,狠狠咬伤了刘小姐的小腿。她疼痛难忍,当即踢开了狗,并前往医院检查治疗。   事后,养犬人却做出了令人意想不到的举动。王女士在前脚赔偿了刘小姐 805 元治疗费用后,后脚就以狗被踢伤、自身精神受打击住院等为由,将刘小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60000 元。   面对养犬人的起诉,法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审理。法院查看监控视频发现,刘女士和张雪踢狗的行为均是在狗主动攻击时做出的本能反应,且踢击动作未超出必要限度,应认定为正当防卫,不存在过错。   而养犬人王女士在早高峰乘电梯时,违反了《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王女士也有 3 次伤人记录,事发时犬只未办理登记证且平时乘电梯不牵绳,这些行为明显放任了损害结果的发生,她们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法院驳回了养犬人要求被咬伤者赔偿的诉讼请求,包括精神损失费、宠物狗治疗费等不合理诉求。   但支持了被咬伤者合理的经济损失赔偿,刘女士获赔 805 元,王女士获赔 2468 元医疗费用,对于养犬人提出的自身基础疾病加重等缺乏依据的诉求不予支持。   这一系列事件给广大养犬人敲响了警钟,饲养宠物必须严守法律红线,切不可漠视他人安全。只有大家都自觉遵守法律,才能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 信息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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