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官媒用一篇标题为“大牢里出来的女人…”的文章“洋洋洒洒”措辞了上千字:批判了刑满释放人员不该“上抖音”,不该“用抖音谋生”……! 笔者觉得:如果官媒开始用“老一套”价值标准来引导社会,那文明何以进步?如果老一套价值标准的“株连”和“烙印”标签,官方见人就打,那社会上那些背标签的人如何才能“苟活”? 笔者同时认为:事件中的主人公只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子,我们先不说人权这种模糊的概念,《妇女保护法》应该有撒?一个官媒堂而皇之称其为“大牢里出来的女人”,你把妇女的地位就看那么低?
某官媒用一篇标题为“大牢里出来的女人…”的文章“洋洋洒洒”措辞了上千字:批判了刑
洲洲与趣事
2025-04-28 09:2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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