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没同意!”陕西一男子。与介绍对象发生关系5个月后,因强奸罪获刑2年!结果万万没想到,女子肚中胎儿和男子,没有任何关系,出狱后男子不服提出再审。
秦先生和李女士经工厂同事聚会介绍相识,相处中多次发生亲密关系。一天晚上,秦先生等人在饭店吃饭喝酒后去宾馆登记3间房,李女士单住一间。当晚秦先生情绪上头,用房卡撬开李女士房门。
他脱光后直接趁其昏睡亲吻抚摸李女士,因对方推阻,秦先生最终停止性行为。事情当然并未就此平息,最后一次亲密接触五个月后,李女士以怀孕为由带家人向秦先生索要80万元赔偿。
秦先生自然不同意,谁料李女士哥哥当场报警指控他强奸。警方调查后,经司法程序,法院认定秦先生犯强奸罪,判其坐牢两年,秦先生辩称此前两人多次自愿发生关系,仍不能免责。
因为每次性行为都需双方自愿。秦先生出狱后向相关部门提出再审申请,申诉理由竟是孩子非其所生,自己不构成强奸罪,因亲子鉴定结果显示非秦先生孩子,当然案件最终结果待法院进一步审理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