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性侵初中女生致其怀孕不予立案
性同意年龄,设在14岁,是一件很离谱的事。
14岁啊,那么小的人,允许可以有性生活,这是什么荒唐的事。
所有年纪的未成年人,主要生活轨迹应放在成长与学习上,性过早的允许介入,那就是给女孩失学与强奸犯开伤害未成年的口子。
结婚年龄不得早于二十岁,性同意年龄却在十四岁,看看,这合理吗?
未成年各类权利18岁以前基本都在监护人身上,但性同意14岁就在自己手上,就说可不可笑吧。
14岁的人能决定个毛线。
(没谈案件本身,交给司法处理。这里就抒发一下对性同意年龄不满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