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阳高案件判决对法律底层的损害 法律源于社会,先有社会而后有法律,法律存在的

小黑社会说 2025-04-25 16:38:29

大同阳高案件判决对法律底层的损害

法律源于社会,先有社会而后有法律,法律存在的价值就在于维护社会的良好秩序,不然人们供养一群法官、监狱、律师是为了什么呢?难道是为了扰乱社会吗?肯定不是,供养法律界人士就是为了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尊重社会正常行为,增强主流人群的安全感。

订婚、彩礼、说媒、置办婚房,多年来都是保障婚姻的安全感、郑重感和诚意的仪式。既然男女双方都参与其中,那当然就拥有不容置疑的法理依据。虽然这些依据尚未上升到国家层面,但并不意味着不合法或者无关紧要。也并不意味着上升到国家层面,仅仅领一个结婚证就能够忽视民间层面的常规保障行为,因为国家层面的保障并非涵盖所有保障,所以从建国前人们组建家庭领取结婚证开始,到如今订婚、聘礼、置办新房依然不可或缺。女方既然参与订婚,进入婚房,收受聘礼,就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大同阳高案件完全否定民间层次的安全保障,将婚房内存在民间保障行为与马路上陌生人的强暴行为等同看待,这是对法律底线的不尊重,是对社会良好秩序的粗暴践踏,严重损害了社会秩序,引起了社会意识混乱,使得男士的安全感瞬间丧失,引发全民激烈谴责和争论,自然是不可避免的。 而女方出尔反尔,虽然赢得了法律判决,却输掉了个人信誉,背负了骂名,为世人所不齿,也完全是咎由自取。

3 阅读:6939

评论列表

用心爱你

用心爱你

459
2025-04-25 18:39

说得最好的一篇文章必须点赞

雨洗风磨 回复 04-27 12:31
说的好,正义感强

你若安好便是晴天 回复 05-02 01:22
守旧的彩礼,开放的身体,依赖的经济,独立的思维,强势的性格,上嫁的决心,还有随机的孩子。

蓝隼

蓝隼

241
2025-04-25 20:45

强奸罪重点是强还是奸,强是违反妇女意愿,奸是发生性行为,如果强是重点,那女员工不想上班,老板说不上班就扣工资也是违反妇女意愿,就是强奸犯吗?有个律师再网上发声,觉得说得很关键,大同强奸案男主虽然拉扯女主了,最终还是开车送女主回家了,女人坐他车说明没有被强奸的恐惧,男的既使有那么一段时间违背妇女意愿,也是主动终止犯罪了,男的是用强了,但没有奸,判别的罪可以,判强奸罪从法理上讲不成立吧,这个案子让人办成了笑话,大家都别太认真了。

乘风 回复 04-26 12:43
只要违背妇女意愿就不行,哪怕当时愿意,事后可撤回。只要没满足她的意愿,这个意愿包含不只是性同意。

用户10xxx96 回复 乘风 04-27 14:15
女人说的清吗,刚开始是愿意的,干到一半就变卦了这个是不是也是强奸,依婚骗钱财都用这个办法先是愿意的,钱到手想法百计再逃离这里

王君

王君

161
2025-04-25 20:48

更好可恨的是这个案件的出现,让恋人,夫妻之间的信任和亲密关系荡然无存,进尔让世人之间的信任荡然无存,只有尔虞我诈

血玉徽章 回复 04-27 06:52
不。。。!你没明白,不只是夫妻信任的问题,现在最可怕的重点在于,违背妇女意愿这个词在本案里是权利无限,责任没有。。。!而且可以随时合法变更。意味着严格执行起来以后谁惹女人,只要不顺从就是违背妇女意愿,就可以被认定刑事责任,而且就算你当时顺着来是对的,事后女人可以随时撤销认同,而且没有任何限制,你还是可以被判定违背妇女意愿。知道厉害了吗?

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回复 04-26 20:04
不是你撞的你扶什么扶

微末蚁族

微末蚁族

118
2025-04-25 19:11

现在司法解释,女方具有事后撤回同意权,让男人不管何时何地都没法保证自己合法行使性权利,就相当于剥夺了男性合法使用性权利。加上结婚后生不生是女方的权利男方没权管,和谁生也是女方权利,男方也没权管,就这还结锤子呢,当冤种吗?

求变 回复 20080313 04-25 22:27
你既然说这个案件了,我简单了解了一下,做个不太合适的比喻,就是你去按摩(你懂的),女方特主动,结果你没给钱,最后女的告你强奸,你认为这就是女方的事后同意撤回权?

20080313 回复 04-25 21:15
南昌骑振冬案就是明显的女方事后撤回

mjgfxy

mjgfxy

97
2025-04-25 20:05

非常有水平的一篇文章 ,大同女法官们确实要学习一下!

录像之国

录像之国

78
2025-04-25 19:53

小仙女法官:“抛开实事不谈,没有违背女性意志吗”

青叶一文章 回复 04-26 07:02
先上车后补票才是真爱!

执着 回复 青叶一文章 04-29 00:34
对,好多谈恋爱甚至同居,都是到谈婚论嫁才涉及彩礼,相亲就要彩礼就是生意,毋庸置疑。

用户10xxx90

用户10xxx90

70
2025-04-25 21:55

我个人觉得,女方既然收受了彩礼,就是认可了这门婚事,配合发生性关系也是理所当然,如果不愿发生性关系就不该收受别人彩礼,收了彩礼而又拒绝性关系,是不是有很严重的骗婚嫌疑。

Lose Demon 回复 05-04 18:39
没结婚,可以拒绝性行为,本身是没错的,但是本身也没有发生性行为,还上告到法院,把男方搞到牢里,并且中间还夹杂胁迫和预谋。本身也不是一个合理事情

小鱼

小鱼

55
2025-04-25 23:06

不要老学西方,还是要尊重传统、传承,中国的法律一定要适合中国社会

嘟嘟熊 回复 04-27 19:01
西方社会已经撕裂乱套了,正手足无措无可奈何的时候,还学习西方那一套。

北斗神拳 回复 04-27 11:38
对啊,老祖宗数千年传下来有些律法还是很符合咱们传统的。杀人偿命,出轨浸猪笼。

用户16xxx81

用户16xxx81

55
2025-04-25 22:00

女法官不合格

没有名字的用户

没有名字的用户

50
2025-04-25 21:06

性同意撤销明确只用在未成年心智不成熟可以在成年后一年内追溯,结果女拳玩到烂了

kongmuo 回复 04-25 22:31
这TMD也坑人 本来有14以下不管怎样都是强奸 TMD14-18岁只要同意就不是 现在能成年后撤回同意 玩人呢

呵呵 回复 04-30 16:04
性同意撤销权仅适用于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无法反抗的情形。如果妇女当时能反抗而自己不愿反抗,则性同意撤销权不成立。法院的判决明显扩大了刑法对强奸罪的定义范畴,判决本身就涉嫌违法。

¥@$

¥@$

48
2025-04-25 22:59

分析得好好,很理性,很精辟[点赞]

¥@$

¥@$

47
2025-04-25 22:59

理性、精辟的分析[点赞]

沦陷

沦陷

45
2025-04-25 20:27

交给澳门警方

渔翁

渔翁

41
2025-04-25 22:59

完全赞同,符合广大正义的民众之意愿,和我前几次说的是一样的观点。

用户10xxx86

用户10xxx86

39
2025-04-25 22:22

不容易,一篇好文章,不是垃圾枪手

45678

45678

37
2025-04-25 17:52

观点很新颖呀

踢V加工费

踢V加工费

37
2025-04-26 01:32

彩礼不合法就该跟国外一样定性为诈骗

用户10xxx38

用户10xxx38

37
2025-04-26 00:39

如果是官媒这么说,还让人有些安慰。只是普通媒体,只是让我们感觉沮丧

用户11xxx24

用户11xxx24

37
2025-04-26 00:18

这是目前为止最好的一篇“订婚强奸案”的批评文章!给作者点赞👍

注册很简单

注册很简单

36
2025-04-26 00:23

今年以为冬萍一笑算炸裂了,万万没想到

用户10xxx21

用户10xxx21

34
2025-04-25 21:44

说的在理

求变

求变

34
2025-04-25 20:37

好文章,满足了挣钱说瞎话的本事,男方5张协议,一张都没做到,说女方出尔反尔!确实能逗人一乐

暗夜 回复 04-26 08:19
男方5箱协议女方一张都不同意。所以男方为啥要做到??你这奇葩逻辑。

求变 回复 暗夜 04-26 08:45
你说啥是啥吧,我算是知道了为啥不要跟蠢货争论了。

用户42xxx81

用户42xxx81

33
2025-04-25 20:41

翟欣欣一要,冬萍微微笑,余霞偷偷乐,钢化玻璃膜

a齐0

a齐0

33
2025-04-25 22:28

好文

与时俱进

与时俱进

33
2025-04-26 07:46

有一定道理,法律也需要与时俱进。案件判决有一点点小主观,就是依法判案,谁也不能说我怎么样。所以才会有二审拖了这么久,舆论反响这么大,依然判处男方3年刑期。法律以惩戒改造为目的,本案男方除此特定环境条件并无其他恶意行为,且未造成事实性严重后果。3年刑期判罚明显偏重,反容易造成心理扭曲报复社会

风清云淡 回复 04-26 12:48
这个案例,让喜欢婚前同居的掂量掂量了,就是因为婚前居太多了,男人都习惯了零成本零责任,这个案应可扭转下婚前性开放坏风气了[呲牙笑]男人5分钟快感,让女人弄不好当妈了,但爸不一定有!

暮卷西山雨

暮卷西山雨

31
2025-04-26 00:01

铲除女拳妖孽,救我中华

用户10xxx65

用户10xxx65

29
2025-04-26 01:04

想起来不是你撞的为什么你扶

用户10xxx97

用户10xxx97

28
2025-04-25 22:20

说得太好

用户14xxx78

用户14xxx78

24
2025-04-26 01:13

定强奸案子是太过牵强了,这不是陌生人,是订婚了给了彩礼又有在婚里,也没必须放火逃离

joker

joker

23
2025-04-26 01:39

法律早该改变了

用户10xxx55

用户10xxx55

21
2025-04-25 22:50

好文,顶起来!

凤凰树下

凤凰树下

20
2025-04-26 02:02

必须点赞

用户16xxx61

用户16xxx61

20
2025-04-26 02:57

房本没加名字确实违背妇女意志了,但这跟强奸有一毛钱关系?

臧书幽兰

臧书幽兰

20
2025-04-26 05:05

强奸就是强奸,说你是就是不是也是。

飘渺

飘渺

19
2025-04-26 06:32

这位作者正能量满满,必须点赞。

大灰狼的幸福生活

大灰狼的幸福生活

18
2025-04-26 06:34

这个小编说到点子上了

大刀

大刀

17
2025-04-25 22:21

说的好!

用户18xxx73

用户18xxx73

16
2025-04-26 07:06

分析精辟,给作者点赞

暗夜星火

暗夜星火

16
2025-04-26 06:23

给小编点赞

用户10xxx68

用户10xxx68

14
2025-04-26 06:01

好文章,说出了大家共同的心声

逍遥过客

逍遥过客

13
2025-04-26 09:01

别订婚结婚就好了

777

777

12
2025-04-26 00:55

有點水平,再猛烈一點更好!

小鱼

小鱼

12
2025-04-25 23:03

说的好

奋斗

奋斗

12
2025-04-26 07:00

这女的以后谁敢娶啊,谁tmd不怕他再把他送进去啊。这女的一辈子都完了,没有人敢和这女的结婚的,谁都怕这个女的在与同样的手段把他送进去。

凝固的风

凝固的风

11
2025-04-26 07:17

你都说到点子上了,点赞!

不争不舍

不争不舍

10
2025-04-26 00:45

有道理。

用户17xxx32

用户17xxx32

9
2025-04-26 19:43

这是最正义文章,支持作者的观点。

祥的

祥的

9
2025-04-26 00:56

准新娘在婚房被准新郎QJ未遂,准新郎被判3年,觉得判的有点重

用户13xxx69

用户13xxx69

9
2025-04-26 05:15

放屁,订婚就可以强奸?自古没这回事

暗夜 回复 04-26 08:22
你要说自古我就要和你扯扯了。。彩礼是给妾的。嫁过去妾生是男方的人。死是男方的鬼。娘家一切事情不能找嫁为妾的女儿。这就是自古。。呵呵。

用户13xxx69 回复 04-26 16:46
聘礼,也叫财礼,也要彩礼。

用户11xxx35

用户11xxx35

8
2025-04-26 07:31

这个小编说得真好!

林炜明

林炜明

8
2025-04-26 09:17

说的太对了[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散文诗

散文诗

8
2025-04-26 19:13

写的很好

楼恒

楼恒

8
2025-04-26 10:02

说得非常好,好文章

敲砖

敲砖

7
2025-04-26 09:19

这个事情发展到这步了,女方要不退还彩礼钱,如果女方不退还彩礼钱,这绝对是有预谋的骗婚,还有就是这次判决就如同当年南京法官的做法会产生联锁反应,只要女方想离开男方而不还彩礼就业用这种手段。

默默无味86 回复 04-26 13:10
消息很滞后,彩礼钱也是起诉了才退的。

岁月刻痕

岁月刻痕

7
2025-04-26 18:48

这说的真好,下面还有大佬能补充一下吗

星光岁月

星光岁月

7
2025-04-26 22:21

现在可以试管婴儿了让女性自己赚钱,自己怀孕,自己生好了,不劳而获要不得

梦里什么都有

梦里什么都有

6
2025-04-26 07:49

现在就是有一个问题,结婚究竟能给男人带来什么?

小城市

小城市

6
2025-04-25 22:58

暖男

暖男

6
2025-04-26 10:09

这篇文章讲的好,句句分析有理,客观公正,朋友,来安徵到我这喝酒

沧浪之水

沧浪之水

6
2025-04-27 06:12

第二个南京法院。

漂流木

漂流木

6
2025-04-26 08:06

纯属瞎扯! 建国后第一部法律是1950年5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该法明确规定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它的颁布与实施,为新中国婚姻家庭制度的改革和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对推动社会进步和妇女解放具有重要意义。 之后修改更是注重婚姻内的合法权益。 现在你还拿订婚被强奸来说婚姻法问题,是坏到骨子里了。

暗夜 回复 04-26 08:20
法律是法律。执行是执行。法律还规定插入是强奸的要素。。

用户10xxx99

用户10xxx99

5
2025-04-26 17:30

分析到点,好文

用户66xxx75

用户66xxx75

5
2025-04-26 08:28

问题是二人发生关系实质性证据都没有,衣服只有拉扯而没有破损,就能判强,只凭女的口供就能关三年

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

5
2025-04-25 21:12

一边是暴力渣男强奸犯一边是洁身自爱受害者你们选谁?

用户14xxx75 回复 04-26 06:15
一边是冲着结婚去的老实男,一边是想着仙人跳的心机女,你们选择谁?

hd97 回复 04-29 21:01
好一个洁身自爱,要钱要彩礼要房子,就是不让你碰

用户14xxx05

用户14xxx05

5
2025-04-26 08:09

站在共众立场说话,大同案,确实对那男的判的有点冤,不是说男的没有错,是男女双方都有问题,不能只是男的,女的也有目的。

黄汉钦

黄汉钦

5
2025-04-28 10:12

在理在理

季节

季节

4
2025-04-30 03:09

法律是“由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法官必须依据法律审理案件。

乘风

乘风

3
2025-04-26 20:23

[点赞][点赞][点赞]

中国升斗小民

中国升斗小民

3
2025-04-28 23:22

中国男人用行动反抗,从此只谈恋爱和同居,不结婚。让女权们什么都骗不到。

吃贱儿饭

吃贱儿饭

3
2025-04-27 15:41

我是男的但也说男方确实做错了。好比货款你付了,合同也签了,交货日期也写明了,但你要先提货,我说房子加个名给你先提货,你不肯然后强行提货,我报警说你抢劫……

金刚

金刚

3
2025-04-29 22:26

[点赞]

用户33xxx54

用户33xxx54

3
2025-05-05 00:29

必须立法禁止女权主义女法官介入婚姻关系强奸类案件,否则只会助长社会的歪风邪气!

重案组之虎曹达华

重案组之虎曹达华

3
2025-04-26 08:58

我来猜流程①找目标(优选拆迁户有钱房多、理工男人傻钱多。避开背景的人)②培训优选酒吧ktv女生(处女修复真实性高是否发生关系不影响大局)。这里有个分支第一种③女方找理由约男方发生关系,报警强奸,进入⑥环节结束分钱。第二种③由女子进行正常婚恋程序。女子家人收彩礼。④提出各种奇葩(不发生关系,回娘家住…)各种收钱。⑤婚后马上房加名字。⑤几个月后女方以男方问题提出离婚并分割财产女方离场。⑥专业律师团队入场,打官司。注:全程指导女方收集拍摄、录制、制造男方犯罪行为(解释了为什么总会有那么多不利于男方的监控视频录音证据),过程中随时可以终止计划以强奸告男方,逼迫付出财务代价和解。

用户10xxx85

用户10xxx85

2
2025-04-26 22:10

女方为了骗线然后回娘家然后离婚分房产。

中国升斗小民

中国升斗小民

2
2025-04-28 23:23

希望中国男人多多进口外国美女,中国的贤妻良母越来越少了。

zzw50十

zzw50十

2
2025-04-27 07:13

强奸了

用户10xxx04

用户10xxx04

2
2025-04-28 10:31

好文

光只是幻觉

光只是幻觉

2
2025-04-30 07:00

既然证据确作,为何700多天才二审??为何检方私下商量被告认罪就缓刑??

冬天不冷

冬天不冷

2
2025-04-29 13:14

咱文化程度不高,您总结分析绝对正确,为怎点赞

Franks360

Franks360

2
2025-04-26 01:35

赞同作者的观点。 我不否认现在是法制的社会,但是,法律解决不了所有的问题,有些事情其实是不用到法律的层面去争辩的。在我们中国过去的传统社会,在官府以外,其实还有乡绅,作为官府维持地方社会秩序的协助和补充。通常,乡绅们是当地的少数几个德高望重的人,他们一般有学识,有经济实力,或者是返乡养老的官员,总之,他们的地方老百姓认可的人,他们通常从地方上的传统和道德层面帮助协调乡里的纠纷,老百姓们也乐于听他们调解,达不成息事宁人的话再告官也不迟。大同这个案子,搁以前是完全可以在乡里解决的。当然,要真搁以前,女方也不可能动这样捞钱的念头。

一一

一一

1
2025-04-26 08:44

说得好,这是大同案二审判决以后至今为止最有水平的一篇文章了

锋雨同路

锋雨同路

1
2025-04-26 13:42

对啰,法律应该是暖到人民的心底里,而不是让人民望而生畏。博主说的才是法律的普世价值观

Herokel

Herokel

1
2025-04-26 17:04

本人认为,这是打架,和性无关

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1
2025-04-26 20:05

变相的增加单身

j1313522

j1313522

1
2025-04-26 17:42

支持主播,点赞

直与平

直与平

1
2025-04-27 11:17

法律保护公序良俗❗❗‼

切切

切切

1
2025-04-29 21:44

一篇宣扬正义的文章

过客

过客

1
2025-05-02 13:35

查一查大同的女法官有没有接受女方送请的嫌疑!

“幸福”靠近我

“幸福”靠近我

1
2025-05-03 11:37

支持男方,女方的仙人跳难道法律没有办法吗

巴萨卡

巴萨卡

1
2025-04-29 18:02

看看判决书再评论,国家定的基调就是这样,咋?你不信国家?

断水流大师兄的小师弟

断水流大师兄的小师弟

1
2025-04-26 12:11

关键有时候 法律又讲究事实婚姻

张伯

张伯

2025-04-26 08:04

这女的抽烟吗?身上带着,还是就地拿的,这拿打火机烧窗帘,真比演戏还精彩。[开怀大笑][开怀大笑][开怀大笑]

念念念念念不忘

念念念念念不忘

2025-04-29 00:01

法律是维护社会和谐安定的,婚姻对每个人是头等大事,谁都不想和爱的人亲密被拒绝告强奸罪吧!那么这样的婚姻意义是什么?结果都是钱,没有爱情的婚姻就是场交易。

JIM

JIM

2025-04-27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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