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老师要求学生当众道歉被起诉# #教育惩戒家长不容一味护犊# 】#惩戒权是法律法规授予教师的权利#,戒尺戒尺,重点是戒,警戒学生遵守纪律、认真学业;关键在尺,“玉不琢、不成器”“严师出高徒”,也绝不等于野蛮体罚、恃强凌弱。
家长不能“玻璃心”泛滥,不分青红皂白一味“护犊子”。都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面对挫折与批评,如果家长都拒绝反思、行事偏激,动不动到学校里“一哭二闹”要说法,这本身就是一种错误示范。试问,一受挫就“易燃易爆炸”的家长,如何教出冷静理智的孩子?一味“护犊子”,反而可能会毁掉孩子。
戒尺不该这么烫手,只要举得合情合理,有温度、有尺度,家长就应当多一些包容与尊重。家校配合不是一句口号,而是齐心合力为孩子发展计长远。碰到纠纷和矛盾,学校也不能遇事和稀泥,为了息事宁人,就让老师背锅寒心。教育部门和学校,理应为合理的教育惩戒权撑腰,为一线教师正当履责提供支持。
当然,也要再次重申,教育惩戒只是手段,绝不是目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教师应当注重“因材施戒”、轻惩重诫。例如,应当结合不同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和性格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教育。面对性格开朗且承受力强的孩子,可以给予批评并引以为戒;而面对性格内向、内心脆弱的孩子,则要避免过度公开,注意保护其自尊心。
“谁不爱学生,谁就不能教育好学生。”无论是老师、家长还是学校,都应当明确,心有戒尺、行有所止,如果为教育惩戒划定一个界限,那就以爱孩子为底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