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不认识我 234 2025-04-20 07:01 才三四十万?中国现在一次性拿出三四十万的人有多少人? 孔原 回复 04-23 10:22 两年前加名后离婚的话,房子还能分一半,又是几十万!把人家一辈子心血,结婚再离婚,两年就弄回来了。。22岁到了25六岁也不影响再找下一家 fei fei 回复 孔原 04-23 23:29 知道拿出资证明否决房产证署名这个法律途径不?真以为加名就万事大吉了啊
往日如风 132 2025-04-21 19:21 大同案已经超越案件本身。关系到结婚生子整个社会的运作。如果结婚不能保证忠诚和性权利,仅仅是分男方财产。那么结婚的意义在哪儿?处女一告,冬萍一笑。那个男的敢耍朋友结婚!希望不要像南京扶不扶,后面再出来个新婚洞房强奸案!希望能像药神和第20条那样推动社会的进步,最高检该出来走两步了。 道真 回复 04-22 09:55 订婚,在传统观念中已经视作为准夫妻,在民间潜意识中也默许为准夫妻,你可以用法去否定,但它却是事实存在,把事实视而不见吗?既然为夫妻了,不论男方与女方夫妻间的夫妻生活是不是有责任和义务去维持?你把夫妻生活的意愿无限放大直接忽略了责任与义务,没了责任与义务那婚姻的意义在哪?意愿是分场景使用的,夫妻间的意愿有界定的,在双方或单方中没受到身体伤害情况下去判定非意愿有点草率了,非暴力的夫妻生活用法去介入,让人觉得有点过界了,这法令人生畏,有一种稍为恐怖的感觉,会影响以后人们的夫妻生活,不利于夫妻和谐,也不利于社会与民族的发展 轻风 回复 道真 04-23 14:23 莫要污蔑传统!订婚跟结婚还差七杆子!订婚最多算八字有四分之一边!
暗夜星火 113 2025-04-21 06:43 不是骗钱?那为啥追着要加名!不加就强奸? fei fei 回复 04-23 23:31 那已经被强奸了,选择让对方坐牢和选择要一笔钱赔偿的,现实中都很普遍吧?不报案认栽的更普遍 斗皇强者天忆 回复 04-24 00:28 你猜为啥男方父母宁愿在网上散布谣言扩大舆论都不告女方诈骗?是不忍心告吗?
不啦不啦猫猫咪 80 2025-04-22 12:33 央行不是做了调查了么,全国能一次性拿出30万的家庭不超过5% 用户15xxx89 回复 04-23 09:10 关键这才一个,很快又可以换个地方再找一个,平均三年两个,3年60万还不用天天上班[哭笑不得]还可以享受一段时间女朋友的福利待遇,成本不高,。。三年60万,反正我挣不到[哭笑不得] 用户98xxx43 回复 用户15xxx89 04-26 21:36 你可以生10个女儿,一年挣200万。
重案组之虎曹达华 77 2025-04-23 10:53 本来就去做局想坑男方,流程是先收彩礼,登记结婚加房名,婚后女的住娘家不同房,男方强行同房告强奸,伪造或者留下自己是受害者证据,提出离婚分财产,如果男的判刑女方财产更多。女方还是处女钱也搞到手了,哪知道男方家里很刚。现在天下皆知,所以网上很多相同案件曝光出来了。 昨今明 回复 05-07 11:42 极为怀疑就是这个剧情!
广岛原子弹 54 2025-04-23 08:32 敢问这位仙女,你的俸禄多少? 携一人白首 回复 04-23 11:43 我怎么感觉她是看不起只骗三四十万的,她要的是大订单[滑稽笑] 布衣咸鱼终焉式-不归路 回复 携一人白首 05-18 01:09 1亿起步阶段,百亿补贴养老不是目标
何霞霞大人 49 2025-04-22 12:52 “才三四十万“这种语气恶心透了,不食人间烟火的小仙女怎么长出来的 我被友商黑惨了 回复 04-22 16:26 骗婚养的 用户98xxx43 回复 04-26 21:42 穷人不生孩子是一种善良,放你这里也合适。生孩子来继承你的贫穷困苦偏执吗?
angel_zyun1 41 2025-04-19 23:10 当时民法典还没改,加名字是能分房子的,现在不行了 风吹半夏 回复 04-23 18:28 [滑稽笑]我想知道:现在加了名字再签个赠送协议,一样可以分房子吗? 用户14xxx66 回复 风吹半夏 04-23 20:42 不可以[滑稽笑]
WPZqr奇葩 31 2025-04-21 05:20 一个30万。十个八个发财了。[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 夜尘封的记忆 回复 用户98xxx43 05-01 12:47 明显女的玩的就是仙人跳,某书有专门教程,要收费的 用户98xxx43 回复 04-26 21:37 你养十个女儿,你就发财了,赶紧去。
近朱者 29 2025-04-23 09:30 第一房子不止三四十万,第二,说出这话的人一定没有三四十万。 风的记忆 回复 04-23 23:03 钱不到位,一年后离得多了去了 风的记忆 回复 04-23 23:02 他们不把按揭的钱算上的,这些都只是敲门砖
用户15xxx89 27 2025-04-23 09:08 反正,小伙子们记得装监控,记得留文字声音证据,不是为了别的,为了自保[哭笑不得],另外不要为了结婚而结婚,不要见色起意。。宁愿花钱买服务[哭笑不得],这个比起来倒是相对风险最小了[哭笑不得] _ 回复 04-23 21:46 没有卵用,人家随时都能撤销性同意! 用户98xxx43 回复 04-26 21:38 不要强奸,不要知法犯法,什么事都没有。
深渊传说 14 2025-04-23 08:52 就想了解一下,双方是已经纳了彩礼,给了承诺的未婚夫妻。是什么样的仇恨才能让这女人用强奸的罪名把自己的未婚夫送进监狱关三年啊?什么样的仇要这样恨啊?猜猜,说她不是准备“敲诈勒索”谁信啊? 会飞的苹果能吃吗 回复 04-24 09:27 正常人很少用录音的,偏偏是强奸就有录音。 深渊传说 回复 会飞的苹果能吃吗 04-24 11:00 所以懂得都懂。嘿嘿
好运来了 13 2025-04-21 17:55 底层人五十万是父母半辈子的收入。 左手 回复 04-24 10:25 很多家庭一辈子都赚不了。以前50,60后那代人绝大部分赚不到这个钱。以现在的收入或许可以赚得到。 用户98xxx43 回复 04-26 21:40 什么情况也不是强奸的理由。父母赚钱不容易,所以知法犯法为哪般?
想说点啥 11 2025-04-22 19:09 防婚骗,建议立法:1.订婚已付彩礼钱,后面(婚宴或者领证环节)单方擅自加价行为(含要钱要首饰要房产等),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按合同法,退一赔双倍彩礼钱。2.尤其是威胁 不加钱不结婚,不去洞房的要挟行为,建议退一赔三。3.结婚后一年内无正当理由,一方各种不配合,出走,婚闹,要离婚的,按第2条处理。4.提倡彩礼钱应以当地平均年收入的2倍以内为限。 **其实,有了前三条,第4条可以不需要了。更绝的是,没有单方面约束女方,对双方都适用哦
易博远生物 10 2025-04-23 17:54 能骗什么,我一个在派出所工作的朋友和我说,一个女的三年在九个地方订婚,租了群众演员当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演戏,每人的剧本台词都是固定的,有专门的话术。最后这女的在办订婚仪式时,被以前骗的男子的妈妈发现,报的警,这女的三年内获利200多万,还不算金银首饰。现在有很多这种诈骗团伙,不是个例。
流转之径 8 2025-04-23 10:01 法律是社会秩序的下限,是公德良俗的补充。订婚双方不是盲婚哑嫁,女方也不是掀开盖头发现丈夫是个嘀嗒口水的弱智。双方在自愿的情况下进入婚房,本身代表的就是增进感情和交流。至于能发展到哪一步,全凭双方意愿。但总不能出现前脚增进感情,后脚就反目成仇的剧本吧。会出现这种情况原因,无非就是两种:第一是男方隐藏的深,在独处一室的时候暴露了。第二种就是女方隐藏的深,在独处一室的时候图穷匕见了。所以在子弹飞着的时候,我不想下结论说谁有鬼。但法律不能凌驾于公德良俗之上吧,我们的社会秩序把婚姻作为种族延续最神圣的保障,你法律冷冰冰的来一句订婚不等于性同意?要不以后你法院开一个窗口,性同意先去你那领个当日有效的证明呗。
风的记忆 7 2025-04-23 23:01 呵呵,这个一两年离的多了去了,这个利润大多了,还不用入刑。男方家赌上几乎所有的现金流,换一个不靠谱的婚姻。如果婚姻忠诚,这倒是不贵,可是忠诚可不多,很多结婚钱还是借一部分的,听到要一起还钱马上离了
用户10xxx77 7 2025-04-23 11:36 确实不多,那个工伤打工人干死女老板的,最早才要5万,法院才判了12万,这么点钱没给,至于把女人捅死吗?好像是想象吧。现实这点钱够干嘛啊?还不够个好车那?为了这点钱杀人?一定是电视剧吧。哈哈哈
公平正义 7 2025-04-26 16:26 什么骗婚啊敲诈啊强奸证据不足啊其实都是底层找不到老婆的无奈的吼叫罢了 用户98xxx43 回复 04-26 21:45 说到点子上了。30年前杀女婴的回旋镖,觉得别人欠他一个老婆。事实上,因为生女孩如此赔本,没人养女孩了。 公平正义 回复 用户98xxx43 04-27 08:23 生养女孩的不是不知道可以B,只是心善舍不得而已,自己的心头肉去别人陌生家庭生活一辈子提心吊胆不应挑吗,谁会相信别人的三言两语?
用户15xxx82 7 2025-04-24 11:43 既然都是一家人了,你告他要赔偿的目的是什么,是为拿到利益就离婚吗,如果你认定他人品有问题,就不用调解这婚不结了,退了彩礼,告他就得了,在你用立案胁迫,用各种要求要男方这那的时候,性质已经变了,算作敲诈勒索已经不为过。
小飞鱼 6 2025-04-23 17:21 这个女的真可怜,还要出去打工敢挣钱,男的在看守所不用去打工了,还有国家免费吃饭,女的确实比较可怜,小偏要不你学向那男的学习一下,省的,以后找不到工作没地方吃饭。
cnsx 6 2025-04-23 09:39 婚姻法明确禁止借婚姻之名索取财物 ! 应进一步完善立法:凡收受彩礼结婚的,法院不接受女方离婚、家暴、婚内强奸等守法妇女享有的诉讼权利,且自收取彩礼之日起,视同事实婚姻。
世外桃源 5 2025-04-28 22:33 我觉得这个要分两种情况:领证前和领证后。领证前属于婚前性行为,男女双方都有权利拒绝,只要有一方强迫或违背意愿,都可以告强奸或强奸未遂。领证后算婚后性行为,这男女双方都有责任和义务去满足对方的需求,这个在量刑标准应该适当放宽,如果没有双方实质性伤害,都不能以强奸罪处罚……[微笑][玫瑰] 二八大杠 回复 04-29 07:55 对不起,国内已经有好几起婚内强奸了。 小圣 回复 05-02 04:03 法律上对男的可没有强奸或强奸未遂这一说,最多猥亵
一观者 4 2025-04-23 19:39 这个案子核心不是骗婚,而是由此引发的强奸案,这个案子本身有很大问题,至于女方是不是骗婚,我不知道,但至少知道女方家说话不算数,出尔反尔,至少不够诚实;你可以说是女方和女方父母没有统一意见,那也是女方家出了问题,男方家属于莫名其妙碰上这种烂事…这是婚姻层面;至于案件层面,疑点很多,证据不够充分,女方说辞实在让人难以信服,毕竟女方家一直在讨价还价,一直在变卦,谁知道这个“强奸”到底是不是手段之一…
用户26xxx71 3 2025-05-08 08:17 “三十万算小钱不值得”,“哪个女孩会用自己的清白污蔑别人”,“他还只是一个孩子”,“她只是一个女人”,“他盯着我看,就是想图谋不轨”,“现在结婚都不舍得出钱,婚后更不可能对你好”。。以上,请补充。。
若非青春苦短 2 2025-04-25 00:56 一边要求传统(要彩礼),一边又玩着新时代的套路。呵呵~ 若非青春苦短 回复 用户98xxx43 04-26 22:35 对,然后一同去看房子,诱导性男的在房子上加名字,不同意就告强奸。真棒,眼睛确实瞎了才找这样的女人结婚。 用户98xxx43 回复 04-26 22:19 处女身到新婚夜,这恰恰是传统。某些男人法盲,心瞎,逻辑混乱。
屁宝宝 1 2025-06-02 18:39 动动脑筋,加名字分房的动机是什么?什么时候分房。肯定时离婚或分开的情况下,那么问题来了,女人要保障,所谓的保障就是和男人过不下去了。要分你房子,分你钱。那么男同胞们这保障是非有不可吗?你不给他房产加名,她走就要考虑会失去房子。失去更多,那她还会轻易离婚吗?明明房子是我们自己买的,我们自己的保障,转手成了别人别人回头砍你的利器,人才两失,骂醒一个是一个吧,我尽力了。 屁宝宝 回复 06-02 18:43 是我们彩礼给的少,还是钱没给她和孩子花?自己的爹妈都没对他们这么好吧!一句不爱了,没感觉,你赚不来钱,我有喜欢的了,就和你们分,你们何错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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