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早头条蹦出来两个炸裂新闻 我点开看了一下 发现我悟道了 为何年年会有灭门惨案 看到了大同的这个事情 我突然觉得 原来世间所有的恶果 都是有因的 有因必有果没有无缘无故的灭门 大同的关注度之所以高 我想很大原因是颠覆了人们的认知 你既然不同意婚前性行为 那你为何订婚后还去婚房洗漱作息? 更可笑的是你处女膜有没有破裂你自己不知道吗? 既然没有实质性伤害 又何必去告自己的未婚夫? 难不成你就是活生生的一件物件儿?
中日友好医院胸外科肖某搞婚外情,还不止一个。这是道德问题,可是把麻醉后的病人晾了
【12评论】【16点赞】
飞熊
以后过夫妻生活的时候得,进去出来一下就得签一个同意的合同,一次夫妻生活下来,合同都得签个几百上千个,要不然,女方事后,说你进去第二次的时候我不愿意,或者第n次的时候我不愿意,你们说怎么弄
用户10xxx06 回复 04-20 19:02
法官判合同无效,一切以妇女意愿为准,老公还是坐牢了
神经蛙 回复 04-20 08:08
哪怕你做到正爽,她反对了,都必须停下来,否则就是强剑。[???][???][???]
我心依然
事情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一个诈骗,包不住了才被迫的报案:女生是主动去约男生的,过程很亲密,,女的抱着那个男的脖子进去房间,事后提出房产证加名字。不加名字才报的警!山西大同这个案子搞得是人人自危呀!
三天魔神 回复 04-20 22:36
你以为男方没告么?人家女法官说了,彩礼是民俗,订婚不认[捂脸哭][捂脸哭]
~棒棒糖~ 回复 04-21 06:12
法律上再解释清楚有什么用,这种事伦理上说不过去啊,这让人一看里面满满的都是吃人。
用户95xxx32
这个案子刷新了诈骗的下限,这种诈骗犯其实在诈骗界也是属于蠢的类型,诈骗一个不中换一个,这个是盯住一个往死里薅,结果薅秃了
用户10xxx25 回复 04-29 12:50
你要看女方什么时候退的,是给男方送进去后,男方提出诉讼才退给中介的。
昨今明 回复 04-30 19:04
哪那么多合适的诈骗目标对象等着呢,这还是挑选等候了很久呢,忙活那么久,最后要白忙活了,能不恼羞成怒翻脸无情么
无敌的兔子
其实这事有点经验的人都知道,两个成年人,女方不配合并强烈反抗的话要么男方体格碾压女方,要么用暴力手段,否则强上其实也挺难成功的
行走在路上 回复 04-20 10:01
关键是双方都没有伤口
雪夜丨丶星辰 回复 04-21 04:25
这淤青一开始就说了是事后拉扯的时候造成的,也就是说事中没有任何因反抗而形成的伤痕
用户10xxx52
这个事情的经过应该男女都是处,男的认为订婚收彩礼了,女的也跟着回婚房了,就想在婚房半推半就,女的其实没那么爱他,甚至有点生理性抗拒,然后处男加处女最后就接触下根本没做成功。本来男女间闹矛盾,都没想着把对方怎样,男的没想着怎么强行要上,如果有真强行女的不可能不受伤,女的其实也没想着要男的坐牢,哄哄就好的事情。后面,女方母亲非要加房产名字(那时候加名字可以分一半)还说结婚也不一起住,男方母亲觉得女方是骗婚的,双方母亲插手后矛盾扩大了,就报警了。然后公检法在法律条款已经偏向女性的情况下,带着很明显的保护女性和女权主义偏向的情况做出了三年实刑,最终弄出了订婚后未婚夫在婚房强奸未婚妻,而且强奸行为实际未成功的情况下被判刑的千古奇谈!
用户10xxx25 回复 04-29 12:53
我觉得最错的,就是男方妈妈提出要追责一审的相关人员责任。
头发乱了 回复 04-30 11:47
不是的,床单上有混合DNA,大概率就是可以拿柄磨葫芦,但不能进行开幕式,结果,两液交结在一起了,就成了不是证据中的证据。。。
hangjian2178
其实应该看男方有没有使用暴力手段。如果没有,那就不存在强。女方如果不愿意,为什么不走,是男方硬拉住了吗,发生打斗没有。如果没有强迫,那是不是就是自愿。制定强奸罪的起刑条件,也应该有有无强迫或胁迫行为,否则应认定为自愿
哦哦哦 回复 04-26 11:41
审判长采用的是女方的说法,反正只要女的在发生关系后大吵大闹,男人就必须是强奸
盲虫 回复 04-26 22:46
看了几遍也没明白,全是她说的,他说的呢?
用户17xxx07
男方出狱后,女方应该雇保镖。
茶香一品 回复 04-20 18:39
保镖在瑟瑟发抖,不知道啥时候喜提强奸
用户18xxx56 回复 04-21 14:03
谁会挣这个钱,保镖是打工的,你来真的谁敢干。
用户68xxx03
比看马戏还精彩
一棵老树
领证比鉴合同不更有保证吗?但你即使领证了也会给你来一个婚内强奸![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
翘臀妞 回复 04-24 13:12
案例找到,麻烦分享一下,也让我学习学习。另外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白哉 回复 04-27 12:36
估计你家族都是先上车后买票成习惯了 所以无所谓订婚不订婚 但肯定家谱混乱 人丁兴旺 [抠鼻]
tig3822
我的建议是,提倡使用房事记录仪。与行车记录仪一样功能,出了事,有视频作证,不出事,一段时间就覆盖掉了。对双方都有保障。谁不想录,谁心里有鬼。
玄霄 回复 04-22 11:53
事后撤回同意
一介书生NA 回复 04-29 18:01
好办,女的负责删,但要签个协议,删即代表认同之前的行为。[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幻影浮生
首先女方对男方没有感情,第二房产证名字没有加,无法合法确定离婚财产的分配额度
用户12xxx75
难道duanxiao和wujing症都有?怪不得新娘死活不结婚
剑魔败天 回复 04-21 07:49
你想多了,该退还是要退一部分或全部
用户18xxx56 回复 剑魔败天 04-21 14:02
退不了,按当地(家乡挨着山西的)风俗,男的隐瞒问题,女的如果不退彩礼,报警也是怼男的。
尾戒伴指
以点破面 法律必须要让人有敬畏之心 否则就会被以点破面 我反复的在评论里提到违背妇女意愿 任何时候都不能违背妇女意愿 我收了钱 吃了饭就是和你发生关系的理由吗?那么强奸罪怎么定?卖淫罪怎么定?组织卖淫罪怎么定?妇女的权益怎么维护?社会舆论不是改变法律判罚的理由 言论自由也不是用来煽动舆论妨碍国家执法 这和扶不扶不是一个概念 不要混淆视听
二八大杠 回复 04-23 22:17
你确定这是以点破面?而不是漏洞百出,群起攻之,按照你的逻辑,婚前拒绝同房,大家都可以理解,婚后同意拒绝同房,也是合理合法,你自己说的,任何时候都不能违背妇女意愿,也就是拒绝同房,是妇女的合法权益,既然是合法权益,这样男的就不能以此为由提出离婚,合法权益绝对不可能成为离婚的理由,不然必定有一方违法,那剩下的只能由男的自主提出离婚,彩礼不退,你在为骗婚修桥搭路,你没发现?
二八大杠 回复 04-23 22:24
又一个女拳。
tb594402452
关键是如何证明不同意发生的时段是在开始前、进行中还是结束后,这是个单方面的证据,总不能全程录音录像吧?因为那有制作小电影之嫌,还有就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两性运动中的情趣尺度,这也很容易被用作强奸的证据。
用户12xxx22 回复 04-20 19:28
奇葩了,事后还能撤销性同意,女性本来就情绪化,这每个男的都是强奸犯?
三天魔神 回复 用户12xxx22 04-20 22:37
撤销这玩意是一个啥妇女报的公然发出来的
虹燊
带节奏的小编看了新华社的文章了吗?发一条多钱??
用户94xxx78 回复 04-21 09:26
要我说男的判强奸女的判诈骗 大家都没意见
三天魔神 回复 04-21 07:28
你怎么看待上一秒的同意不是现在的同意?晚上的同意不是明早的同意?
一半烟火
强暴别人还有理了?穷屌丝要明白,你除了彩礼不代表天下都是你的。
日尼禾尔 回复 04-21 13:03
关键是处女膜在不能证明没发生关系
用户84xxx88 回复 日尼禾尔 04-21 13:54
猥亵和强健在法律定义上跟你认为的可不一样。就跟我们平常说的犯罪嫌疑人一个意思,我们认为犯罪嫌疑人就是犯人,罪名我们给人定死了,而法律意义上不是。
Brilliantman
模板给大家了
网络不能实名制 回复 04-28 20:41
我签字的时候是同意的,过程是愉快的,可是,现在我缺钱了,你说怎么办呢?
口儿丶 回复 04-25 15:11
淫才
大熊
我希望,独立思考的女性不要嫁给赞同这个评论的人,标准的强奸,还能说出花来
白哉 回复 04-27 12:39
梦奸案件都出现了 还在讨论强奸 太low了 梦里碰她都不行 也要被告强奸
二八大杠 回复 04-23 21:36
在小仙女面前,视奸也是,所以你得坐牢。
小草
一个男人你再怎么力害,不把女人打晕,想强奸,毛都没有,你放不进去,进都没进去,强奸罪怎么来的?最多也是强奸末遂或猥亵罪,这是法院定性问题。而女方,诈骗行为表现非常明显,进房时很亲热,房产不加名就翻脸,报警告强奸,这不是玩仙人跳吗
用户10xxx81 回复 04-21 09:25
对的,女的反抗男的是无法进行的,你可以拿刀抵着她的喉咙,这样她就不敢反抗了,也没有暴力,就不算强奸了
用户10xxx08
简直就是混蛋,乱带节奏,应该灭了你家的门,不管谁对谁错,二审法官已经做出判罚了,出来好好过日子吧,你要看不公平,你把女儿嫁给他,然后你去灭那个女方家的门!无耻混蛋!
用户70xxx36
多大点事,还特么人人自危。强件就是强奸,扯那么多没用的在那狡辩!
用户72xxx16
男儿当自强
用户65xxx75
明明是婚骗案和敲诈案,却成了强奸案。
用户10xxx31
诈骗礼金
又是秋风
不是谁主张谁举证吗?你不愿意要拿出你当时不愿意的证据吧?不知道法院判的依据是什么不作评价。
用户59xxx29 回复 04-22 11:03
那是民事官司才谁主张谁举证,强奸案是女方报警了,警方负责补充侦查
哦哦哦 回复 04-26 11:42
就是一个嗯吗?
进击的老王
看来只能从房产登记入手了。以后明确规定谁出资就是谁的,否则无权登记。赠予须注明原因,且明确赠予可撤销的情形。如此才能暂时在一定程度上对付捞女
石东 回复 04-21 07:59
如要赠与女方那必须全部赠与,否则就不能办理,这样男方就得认真考虑是否值得,也就没有纠纷了。
米吹法务部水务科洗地机特级员工
那么不要不要停咋办呢?停不停都违背了妇女意志吧?
那一缕阳光
又是一个文盲➕法盲,还好意思发文章,真不知道脑残两个字怎么写
Joker
你不给我个交代 我就给你个交代
用户10xxx38
只能说物质社会有些女人堕落了,自己没本事挣钱就各种诈术薅男人,女权主义已经把男人踩在脚底了,还想怎样?
SKT丶丿妖瞳
该案法官估计如坐针毡!
青螺
发现评论的都是那些常规意义上我们认为的重男轻女的地区的那些奇葩男性
mory
共情男性的大多是对老婆也喜欢用强的,不然那么理所应当
路路
法官是男是女,还是不男不女
冷眼看世道
这女的过往什么样子,和中介什么关系?这中介有什么背景?
龙猫
第一个该灭的就是你这种在网络上带节奏人。
傅国义 回复 04-22 17:44
哟哟哟,威胁人
云追月
其实最离谱的还是性同意的事后撤销,如果夫妻闹矛盾了脑子一热,去告男方,说自己事后反悔了不同意,那不一告一个准?强奸还是公诉案件,只要接了案,女的想撤销都没法撤销
用户84xxx47
仙人跳
用户21xxx64
以前睡到一半,很困很累,或身体不舒服或心情不好,只他想来你就得配合,因为拒绝也没用。现在一旦表示出不想的意思,能绅士地停下,突然觉得这个事件带来正面意义就在这里。男生懂得思考,尊重女性意愿了,而不是一味地觉得不要就是要的意思。
原点
沒有女人的“性同意”,男人随时随地都会变成强奸犯,女人一报警,法官一宣判,男人直接进监狱踩缝纫机。
mrgege
女:进去那一段我是同意的,你出来那一段我没同意的,属于违背妇女意愿,判强奸!怎么解[???]
海海海63
祝你女儿一定会遇到这样的垃圾畜生!
用户46xxx22
高价婚姻的结果,唯有把高价婚姻打压下去,女性毒鸡汤喝多了。
用户10xxx56
以后女的怎么有脸要这要那
WMdesiner
这个事件的含金量堪比潘金莲斗杀西门庆
大地百姓
诈骗犯
用户85xxx11
小编这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随缘
静等瓜吃
MZ浅酌尤醉
女方有错退一部分钱,男方有错不退钱,说好的男女平等呢[吃瓜]我提个建议啊,要么恢复浸猪笼的传统,出轨的就把奸夫淫妇一起浸猪笼,当然了社会在进步也不一定非得污染水源,也可以把浸猪笼的形式变一变,譬如直接火化,要么就赶紧全面禁止彩礼这些陋习,毕竟都是几千年传下来的,你不能对你有利的就变本加厉对你不利的就弃之若履吧!宣传的明明是男女平等,怎么就变成国男连狗都不如了呢[吃瓜]
用户25xxx00
一年以后……,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证哥
合理利用强奸罪谋杀亲夫继承财产[墨镜]
小虫
刷新了我对强奸一词的理解
凸(¬、¬)记忆犹新的痛
我们这里的习俗,也不能说习俗吧!订婚过后过年会接未婚妻回来过几天!行房是正常的事,后面才是摆酒和打证(基本都是怀孕后)
大仙
女性物化自己,就可以爆金币了,所以,为什么不物化?
love
疑罪从无
用户10xxx08
判的好,判的秒,判的呱呱叫~除了强奸犯的儿子,想不到还能有人给强奸犯洗地,也是开眼了[狗头]
甲乙丙丁
本来极低的结婚率了,这个一出,呵呵。。
曾晓峰
放火烧强奸犯的家,究竟谁更害怕谁了?
大青虫
这该死的大铜,害我几天几夜没睡好,我想告他们
无可奉告
建议你去苏州灵岩山灵岩寺
玫瑰云
确实,订婚了基本和结婚差不多,搞这一出确实闹心
用户13xxx86
打算把生米煮成熟饭的这下小心了,以后淡恋爱只能凭真心,否则,嘿嘿嘿!
YY
山西的样板
9528
女性必须得学英语,,,这样关键时刻可以oh yes oh yes。男同胞们就没后顾之忧了[赞]
用户10xxx76
它们不停的制造矛盾对立,最后受伤害的却是老百姓!
Allen
这波想要极限一换多有点难了[捂脸哭]参与的人确实有点多了呀[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
肖诗涛
必须斩断罪恶基因延续!!没错!!!
用户12xxx94
这女人真的不是个东西
乘风
[点赞][点赞][点赞]
南山台
一日夫妻百次签,百日夫妻证据深。若有一日难临头,妻离财尽加三年……
Lucky灬8
之后会进化到婚内强奸。女的起诉男的拘留,然后立刻起诉离婚分家产。完美闭环
疾风知劲草
这个判决出来以后,以后只要不是脑残,谁还敢结婚?
小明
女的一家过的好吗?
一介书生NA
拉扯伤痕
王德发
要是在印度,女方家里只有来收尸
第二鑫
出来不搞一出,还是燕赵男儿?
昨迟人
大同法院的法官也应该一起送下去发财
嗯嗯嗯
什么时候会有壶徒判官入刑就是社会巨大进步!!!!!
悟空
还是给钱好,事前就给。顶多就是嫖娼,算民事过错。
字博
昨天东北一饭店烧死二十个也不公布出来……
杰三
还是醋就有点稀奇了。
用户16xxx97
不知道张三会不会被气死啊。。。
敖姜
瞎扯淡
三叶草
麻烦大家看看法院判决,一清二楚了
用户10xxx89
以后啊啊啊必须改成要要要
倾毕生支持刘博士
南无阿弥陀佛🙏
用户10xxx39
使用了了暴力是一句不提!
无忧酒鬼
万一是你已经结束了,她还不愿意你停下来,这也是违背妇女意愿,而你已经有心无力[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老冼
我看了看大同这个案例,又转头看了看睡在旁边的老婆,心中的危机和惊悚感一下子来了
精彩哥
你解释一下,山西大同这个事和灭门惨案有什么关联?
花开花落
越来越理解老祖宗了为什么限制女人了,血脉基因都会失守,换黑种!
我朋友
别惹女人,别要女人,自己挣钱自己花保平安
游戏
需要一个小锤子
大力水手
小三岂不是有拿捏金主爸爸的把柄了[哭笑不得]
贱死不救
精忠报国醉卧沙场君莫笑
刷到个视频,女的快第七次结婚,家里建了别墅,妥妥的诈骗已被抓,冤大头真多,再烂也有人要呵
陳胖子
你去4S店买车,付了定金,看看,摸摸,坐坐,4S店没有阻拦你,你要试驾,结果车撞了,你绝对4S店会不会吃下这个亏。
用户10xxx25 回复 04-29 12:57
车子都没发动你跟我说车撞了(女方膜都没破好吧)
风中劲草
这判决合法,但非常不合理!反映出国内现行法律跟民俗的巨大冲突,以及在婚姻中对男性的苛刻和对女性的纵容。按中国传统风俗,订婚收了彩礼,就是一家人了,除了没领结婚证,所有亲友已经公认是他俩是夫妻了,妻子不该尽婚姻义务吗?别整什么订婚不是性许可,物化女性的从来就不是男性,法律还规定不能以婚姻名义索要财物呢!女方收了彩礼,还逼迫男方写下限期房产证改名的保证书,这么明显的违法行为为啥不追究?判男方强奸,怎么不判女方借婚姻敲诈勒索?况且一审重口供,轻证据,疑罪从有,在女方处女膜完整,还没有取得任何证据时就将男方羁押候审,已然程序违法。老话讲:宁犯天条莫犯众怒。尊重民俗,正视事实,是每个法律工作者都应该做到的。如若仍旧这般双标,则违背法律初衷,适婚男性将人人自危,进一步降低结婚意愿,更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并不简单][并不简单][并不简单]
总有刁民想害朕
喝多了三个男的一个女的,第二天女的报警告第三个男的强奸,说第三个她不喜欢,因为不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