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名下有73个车位该如何执行# 法院:分零拍卖,车位承租人优先】在一例关于被执行人名下车位拍卖案例中,法院采取分零拍卖的处置方式,针对小区业主开展拍卖,每户限购一个,流拍车位再针对不特定竞买人拍卖。车位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对租用车位享有优先购买权。该案例中,被执行人潘某名下位于重庆市江北区某小区的车位被查封,共计73个。
为首先满足业主需要,同时确保案涉车位能够顺利拍卖成交,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决定,在车位整体拍卖和分零拍卖两种处置方式中优先采用分零拍卖的处置方式,并在具体实施方案上做了进一步细化。方案规定,车位针对小区业主开展拍卖,每户业主只能竞买一个车位。若仍有车位流拍的,针对不特定竞买人再次开展拍卖。作为车位承租人的业主符合竞拍资格的,在同等条件下对租用车位享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