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认为今天乃至以后,不会有L3相关的法规出来。
L3的定义太模糊了,“特定条件”?是特定路段?还是特定时间?还是特定城市?
既然要求驾驶员“随时准备接管”,发生事故最终的责任还是可以归因于“驾驶员接管不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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