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哪吒救活的影院要跟上财神的步伐# 】最近,因为突破百亿的票房奇迹,《哪吒2》成为舆论焦点,连带着诸多与哪吒相关的话题也得到大众的热烈讨论。其中,电影院就因为“偷票房”争议,被送上风口浪尖。#哪吒2票房不降反升##哪吒官微半夜一次发3张海报#
起因是青海一博主发帖称,自己一行三人去看《哪吒2》,买到电影票上的时间、座位号都是手写,怀疑《哪吒2》被“偷票房”,向中国电影协会公众号电影票房监督进行了举报。
今年春节档,影院的争议不止这一件。通过社交平台,记者发现春节期间在影院里踩了“坑”的观众还不少。当电影市场持续火爆,各个电影院都拼命想接住这波热度。在高歌猛进中,不少问题也随之暴露。
手写的电影票、#设备故障敖丙变紫色观众以为染头了# 还有“一不留神扣了款”的3D眼镜、山寨版《哪吒2》……观众感慨,真没想到看场电影能遇到这么多状况。
为了反馈问题,杭州的眠眠受了一肚子气。
原来,因为《哪吒2》口碑持续发酵,复工后的她第一时间买了离自己最近影院的普通3D版本的电影票,到达影院后工作人员告诉她3D眼镜需在机器上通过扫码获取,眠眠便扫了码。
“扫码后看到有信用押金,以为是怕把眼镜弄丢,理解也没怀疑什么,没想到看完电影后,账户被自动扣了2.98元。”眠眠很困惑,她明明记得购票时页面明确标注了免费提供3D眼镜,怎么还得花钱?
眠眠联系了前台工作人员了解原因,工作人员表示需要联系店长或值班经理处理。没一会儿,一名自称值班经理的男士接待了她,表示让眠眠留下电话可以进行退款。
本来一切还算顺利,接下来值班经理的一句话却让她非常恼火。“我写号码的时候,对方忽然对着我明明白白说了一句,‘不就两块钱嘛,掉地上都没人捡’,我火一下就上来了。”眠眠认为这是对她的侮辱。
为什么标注了免费的3D眼镜又扣了费?记者联系了该影城工作人员,对方表示,该影院的3D眼镜需要扫码获取,机器里有三种3D眼镜可供选择,一种是免费的3D眼镜,一种是经过消毒有包装的3D眼镜,还有一种是提供给本身戴眼镜的观众的夹片式3D眼镜,后两种需收取2.98的租赁费。“我们的机器在扫码之后页面的右上角会有免费眼镜的选项。”
而眠眠告诉记者,在她询问工作人员如何获取3D眼镜时,对方并没有告知她有免费3D眼镜可以选择,而她也没有注意到扫码后页面右上角是否有免费的选项。
同样在该影院观看3D版《哪吒2》的网友
【“奇遇”之下的影院生存困境】
早前有媒体报道称因为被“偷票房”的原因,《哪吒2》停了300家影院密钥。资深电影博主“电影温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被停掉了密钥,损失惨重的其实是这些无法再放映《哪吒2》的影院。
事实上,无论是手写票、放映质量偏差还是3D眼镜收费争议,最后影响的必然是影院的信誉和经营,最终的结果只有两败俱伤。
为什么还会有这些令人啼笑皆非的状况出现?业内人士透露,以上种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有部分电影院可能曾长时间面临生存困境,突然间“冷热交替”,导致各类问题开始暴露。
浙江戏幕影城的创始人刘敏健介绍,春节档期是影院票房最高的档期,影院会格外重视。以电影放映质量为例,一般来讲,影院会在春节前做好放映设备的维护保养、调试等,确保机器尽量不出故障,画面和声音效果达到最佳。但由于部分影院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不得不选择牺牲一部分维护费用,或增加收费项目,“开源节流”以达到维持经营状态的目的。
事实上,此前有影院为了突破困境做了不少尝试。比如当下颇引人关注的“影院+”——在巴黎奥运会期间推出观赛活动,通过吸纳餐饮、游戏机、娃娃机等商业模式,再或是通过售卖电影周边增加收入。但刘敏健告诉记者,这些收入仅能抵扣一些经营成本,影院最大的收入仍源于电影票房。总体而言,大部分影院目前通过配套商业获得的收入仅占影院总收入的不到10%,90%以上的收入源于电影票房。“要想真正解决影院的困境,还是需要有好的电影出现。”
据国家电影局数据,我国2024年电影总票房达425.02亿元,观影总人次为10.1亿,皆有所下滑。导演陈思诚在年初的一场活动上坦诚,如果年产票房达不到480亿,可能有70%的影院要关门。
新春伊始,在《哪吒2》的带动下,不少观众发现,原来濒临倒闭的影院被《哪吒2》救活了,奄奄一息的县城影院也重焕生机。“很多影院靠这一部片子在春节就收回了房租。”浙江安吉县城东美颂影城的陶经理在采访中说。
然而,对于电影院而言,爆款作品却不常有。刘敏健认为,《哪吒2》无疑开了一个好头,为久旱的电影市场解了一次渴,但想要长远发展,仅靠一部电影远远不够,电影市场需要持续创新,高质量内容百花齐放,才能带动市场持续火热。
“无论如何,用好作品回馈观众,让观众的钱花得值,才是维系电影行业存续与发展的关键之道。”
【争议背后可能存在法律纠纷】
浙江法校律师事务所律师马青青同样关注到了火热电影市场中影院存在的争议。从法律从业者的角度看,无论是手写票、电影画面质量问题还是收费的3D眼镜,都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消费者或出品方、发行方等主体的合法权益。
比如,手写票。马青青分析,机打票系统连着国家电影专资后台系统,而手写票绕开监管,通过该不正当手段隐瞒、截留、虚报实际票房收入,从而逃避分账给片方、规避国家税收及电影专项基金缴纳,属于影院“偷票房”的违法违规情况。
这种行为不仅侵害了出品方、发行方获得分成的合同权利,还扰乱了国家的税收管理秩序和电影市场的正常秩序,情节恶劣的甚至可能触犯《刑法》中的职务侵占罪或诈骗罪等罪名。
此外,消费者购票观影,与影院形成服务合同关系。影院有义务提供符合行业标准的放映服务,无论是保证画面质量还是提供3D眼镜是观影服务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如果观影的画面质量明显不达标,比如严重色差、模糊,是构成合同违约的。影院作为直接服务提供方应承担主要责任,如果质量问题源于影片拷贝本身(如片方提供问题片源),影院需先赔偿消费者,再向片方追责。” 马青青说。
至于这两年争议一直很大的3D眼镜问题,马青青认为消费者按照3D电影的票价购买了观影服务,影院经营者就应当依约向消费者提供满足观影要求的全部服务,包括提供3D眼镜。
影院自行将自身应当承担的服务义务拆分开来,转嫁给消费者,加重消费者负担,违背公平诚信,属于典型的“不平等格式条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潮新闻 记者 孙婧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