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巨贪”行长余振东,携40亿逃往美国,引渡回国后仅判12年。我想大家在看到这条消息时,会生出许多疑问。一是一个银行行长,是怎么贪到40亿的?这到底是哪方面出了问题?现在是否解决了这些问题?二是这些巨贪为何逃往美国?难道说美国是他们的保护伞不成?而在现实生活中,好些有钱人把资金转移到国外,还把国籍变更为外国,也就成了外国人,他们这么做,是怕秋后算账吧?三是贪了40亿,咋才判12年?其实这不是我们国家判的,如果我们国家来判,那肯定是死刑。这是美国法院判的,我国在将其引渡时,美国那边说,如果我们答应只判12年,他们才会让我们引渡回国,不然他们就不会引渡。从这事也可看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你严重违法,哪怕你逃到天涯海角也逃不掉的。
银行“巨贪”行长余振东,携40亿逃往美国,引渡回国后仅判12年。我想大家在看到这
睿评趣事
2025-02-10 16: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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