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称无力赔偿 2月9日,山东荷泽,小孩过年放烟花引燃垃圾桶,男子新买的40万方程豹8被烧成废品,孩子父母承认其事,却表示无力赔偿。 车主邱先生称,1月10日刚提的车,顶配方程豹豹8,花了40万。停放在路边,被烧成废品。 邱先生报警,经调查发现,是一个10岁的男孩放烟花时,引然旁边的垃圾桶,导致车辆被烧毁。 邱先生表示,和肇事孩子的父母见了面,也承认这件事,却表示因经济能力所限无力赔偿。 邱先生说,车辆虽然买了保险,但因人为因素所致,保险公司称不在理赔范围之内。 买车不到一个月,却因一场火灾成为废品,车主心疼之余更是无奈,希望走保险代位赔偿。他说:“现在我正在和律师沟通,从公安部门调取相关材料,进一步和保险公司交涉。” 家长的态度是明朗的,但一句“没钱赔”就万事大吉了吗? 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孩子父母作为监护人,对男子40万新车被烧成废品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 大家或许会同情孩子父母,毕竟赔偿40万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是沉重负担,但车主是无辜的。 也有人表示,小孩点燃的是垃圾桶,还应该有人和小孩一起担责。 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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