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育不应成为剥夺权益的借口 近日,汕头金平区女子徐女士因未婚生育被取消村集体成员资格和分红福利一事引发关注。2024年,徐女士每月可分得400元分红,年终分红13400元,2025年月分红涨至800元。然而,1月分红时,经联社以她未婚生育为由,将其认定为“出嫁女”,取消了她的成员身份和福利。当地规定明确,村规民约和股份制章程中,涉及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应坚持男女平等原则,不得因妇女未婚、结婚等事由侵害其合法权益。 这一事件反映出部分基层组织在执行政策时存在偏差。未婚生育是个人选择问题,不应成为剥夺公民合法权益的借口。经联社的做法不仅违背了法律规定,也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希望相关部门能依法调查,维护徐女士的合法权益。 对此,大家有何看法?
未婚生育不应成为剥夺权益的借口 近日,汕头金平区女子徐女士因未婚生育被取消村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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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10: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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