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一个真实故事。
我单位下属车间有一位长相很不错的女工,在其刚参加工作不久,追求她的男性职工还是挺多的。但不知何故,都被这名女工委婉地谢绝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这名更加地有味了,只是追求她的男性却越来越少了。就在人们都以为这名女工将孤老一生时,她却突然宣布自己要结婚了。众人还以为她这是在自我调侃,可没过几天,他就和一外地男子结婚了。
婚后不久,这名女工就怀孕了。可能是考虑到了每周往返颠簸对母婴身体均不利的情况,该女工干脆在单位附近租了房子,似乎又回到了一个人的生活状态。
预产期就要到了的时候,她提前请了几天假,住进医院待产。
大概在医院待产了三天,这名女工便生产了一名男婴,母子平安。
过了三天,女人丈夫的家人到医院抱走男婴。
又过了三天,刚办完出院手续的这名女工,又匆匆忙忙地赶到民政部门,与丈夫办理了协议离婚。
离婚协议大致内容是:双方的幼子由男方负责抚养,在任何时候,女方有权随时看望孩子。至于离婚的理由,说法最多的好像是男方出轨了,但出轨对象谁也说不清楚,包括男方同事及朋友等也说不清楚。
大约过了十个月,这名女工再婚了,再婚对象是一位名校毕业,现担任她们工段工段长的XXX。
大概又过了两年,这名女工前夫气呼呼来到了我们单位,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拿着亲子鉴定书,向我们单位领导诉说自己的不幸:孩子不是我的,有亲子鉴定为证;你们单位这个女妖婆与我结婚后,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其实非常少,在孩子快出生一个月,她诬陷我有外遇,可我从来就没有做任何对不起她的事。她这样做目的,就是为了离婚后能博得众人的同情,同时还可以放弃孩子的抚养权。
单位领导非常重视这件事,指派专班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大大出乎人们意料:原来这位女工一直爱恋已婚的工长xxx,在这位工长夫人生小孩期间,寂寞难忍的工长xxx与这位女工勾搭成奸。
为了掩人耳目,同时也为了自己政治前途,工长xxx要求女工先找个男人结婚,待自己与老婆离婚后,再与你结婚也不迟。
真相大白后,我们单位免除了这位工长的行政职务,并将其调离了原单位;这位女工调离了工段办事组,被调剂到一线生产岗位倒班。
事后,我们单位几位领导就女工结婚,诬陷前夫有外遇,强迫前夫离婚,抚养不是自己孩子等恶劣行为,气愤不已。并概括一句话就是杀人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