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的韩某,投奔在缅北的老乡,在木姐司令部诈骗园区管财务,后来,又追随老乡创业做了诈骗公司的盘口组长,不料,没多久,老乡就将其卖到妙瓦底KK园区诈骗外国人。 被卖到园区后,韩某历尽艰辛回国,主动投案,交代犯罪事实,安徽某法院审理后,判决韩某构成诈骗罪,判刑1年10个月,罚金8000元,追究违法所得10万元。 真是,老乡骗老乡,两眼泪汪汪,韩某受老乡的邀请去缅北,老乡当主管时,他管财务,老乡开新开诈骗公司,他就跟着做盘口,公司散伙后,韩某仍继续追随老乡创业,继续当主管,不料,生意难做,老乡反而把一直追随他的主管们,卖给了别的园区,他们也从组长变成了猪仔,好在,他们是幸运的,能够及时回国,接受法律的审判,重新回归社会。 通常,偷渡出境诈骗,可能同时构成诈骗罪和偷越国边境罪,数罪并罚,不过,如果偷渡的目的就是为了诈骗,出境只是手段,那么,可能只以诈骗罪论处。 案例来自裁判文书网。图片为电诈嫌疑犯押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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