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让人窒息了!湖北武汉,一女子带家人坐救护车转院,双方事先谈好1800的费用,怎

豌豆大说法 2024-12-17 15:54:16

太让人窒息了!湖北武汉,一女子带家人坐救护车转院,双方事先谈好1800的费用,怎料,到地方后司机突然加价500,直言:“想续命就交钱”。更让女子气愤的是,提醒司机不要抽烟时,司机:我非要抽。   李女士(化名)带着年迈的母亲和重病父亲,准备从一家小型私立医院转院到市中心的大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   为了确保转运的安全,她特意联系了一辆私人救护车,双方事先谈好了1800元的费用。   当天下午,一辆挂着豫Q牌照的白色救护车停在了医院门口。司机是一位中年男子,穿着一件皱巴巴的工作服,脸上带着些许不耐烦的表情。   李女士简单介绍了家人的病情后,便匆匆将两位老人扶上车。车内空间不大,但设备齐全,看起来还算正规。   没曾想,原本只是一次普通的转院过程,司机却在此之前做出一系列让人目瞪口呆的事情,就连医护人员的态度也让人咋舌。   车子启动后不久,李女士就注意到,司机一只手开车,一只手端着茶杯。见此情形,李女士原本没多说什么,忍了下去。   没曾想,几分钟过去后,司机双手离开方向盘,开始抽烟,烟雾瞬间在狭小的空间里蔓延开来,呛的人喉咙受不了,更何况本就患病的病人。   女子忍不住提醒道:“师傅,您能不能别抽烟?车上还有病人。”司机瞥了她一眼,没有多说什么,继续我行我素,过去一分钟左右,司机又突然说道:“我非要抽!”   这一幕让病患的家属感到十分愤怒,但考虑到车上还坐着自己的家人,担心这个司机做出什么极端的事情,李女士这才没有和对方发生正面冲突。   到地方后,李女士感觉对方收取的费用极不合理,原本说好的78公里要1800费用,到地方后却被收了2500。   就算抛去车费不说,车上一瓶500毫升的葡萄糖药水就要了600,加一次性呼吸气囊600又给了500现金,车上的人说想续命就交钱...   那么,从法律角度上讲,该如何看待此事?   关于费用的突然增加,根据双方事先达成的协议,1800元是救护车服务的明确价格。   根据《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任何一方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单方面改变合同内容都是违法的。   司机在到达目的地后要求额外支付500元显然是不合法的,而且在患者及其家属处于弱势地位时施加压力,这种行为也违背了基本的社会公序良俗。   司机在驾驶过程中抽烟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交通法规和医疗救护行业的职业操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驾驶员不得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如吸烟等。   而作为提供医疗服务的一部分,救护车司机应该确保车内环境的安全和卫生,特别是在有病患的情况下,更应避免可能对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司机的这一行为不仅危及行车安全,也可能直接危害到病人的健康。   至于车上售卖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价格问题,如果确实存在不合理高价销售的情况,那么这就涉及到了《价格法》的规定。   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制定价格,不得利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欺骗消费者。对于急救药品和设备,国家也有相应的定价指导和监管措施,以防止出现过度收费的现象。   李女士弟媳担心这人威胁,就想人家说的,你不加钱续命,人家就不走,作为家属你是要钱还是要命。   一旦人生了病,到哪都要钱,人看病要钱,坐车去医院要钱,病人和家属只能掏钱。这种收费明显是不合理的,如果没钱支付救护车费用,人难道就这样白白死路上?   有网友认为,现在很多单位为推责,搞第三方平台,救护车是不是也外包了!   也有网友说:120救护车必须是公益平台,政府对急救病人的保障的底线,必须明确政府计划收费和实施有力监管。转向私有化和市场化乱象是对公众危急生命的漠视和极为不负责任的做法。   (来源:法治进行时;2024年12月14日关于《转运救护车司机双手脱离方向盘点烟,病患家属提示车上有病人,司机:我非要抽》的报道) 文|木南 编辑|木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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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0xxx70

用户10xxx70

10
2024-12-17 23:41

这司机判十年都少了

从南到北

从南到北

3
2024-12-18 13:08

黑车无疑

河神

河神

3
2024-12-18 22:53

呵呵。。。河南牌照的车跑湖北拉病人这明显就是黑救护车嘛。黑救护车啥坤巴样的不知道???自己找的又是啥车自己没点逼数???这些车不归公立医院管理,也不归120系统调派,黑救护车属于私人运营车辆。

豌豆大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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