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拒签再次申请

澳洲攀达 2024-12-04 19:24:12
今天收到一个拒签的咨询。申请人两次提交600,均被拒签。 了解了基本信息才知道,申请人早些年在广东做水果批发生意,后来又做大卡车运输生意。这两年转行,找了个班上,其实收入不错。 问题出在哪里呢?看下图二。 CO的意思是:申请人声称自己受雇,并提供了一笔银行存款作为其经济能力的证明。但我对这一证据给予的权重较低,因为单凭这一点无法证明申请人的储蓄模式,也不能作为其经济能力的有力证据。申请人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他们有能力积累所提供的资金,这些资金是申请人个人的存款,或者这些资金确实可供申请人使用。因此,我不认为申请人在其拟议的澳大利亚停留期结束后,具备强烈的经济动机返回其本国。 这里应该就是提交的文件不可以互相印证的问题。这个问题我之前的帖子曾经提到过。也就是说,如果工作证明claim工资收入每月5000,那么需要看到每月固定日期的5000进账;也需要看到和5000相应的个税证明;也需要看到和5000相应的养老金证明。 如果仅仅提供一张纸,就说申请人从几月几号开始工作,每月5000,感觉你是提供了文件,其实没有第三方证据支持,是不可行的。 签证材料的准备上,还是需要完整性。特别是在最近拒签率居高不下的时候,需要仔细准备材料。 祝大家签证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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