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男子想要注销去世老人的电话号码,工作人员称:“你必须证明和老人的亲属关系。

龙哥看法 2024-12-02 12:47:36

福建,男子想要注销去世老人的电话号码,工作人员称:“你必须证明和老人的亲属关系。”而男子回应道:“我不是带了户口本吗?这就可以证明了呀。”工作人员却说:“你的户口本老人的页面已经盖了注销印章,既然都已经注销了,那怎么证明你和老人的亲属关系呢?所以还必须要提供其他的证明才行。”因此,在这四年间,男子都无法注销老人的号码,并且还连续交了四年的话费,他特别苦恼,想要找调解员帮忙说理。

素材来源于:冀时

男子家中的老人去世四年多了,他一直想去注销老人的手机号码,但是前后跑了四趟,工作人员都说他拿的证据不够,无法注销。

男子搞得一头雾水,想起此事就头疼,在这四年多,他一直为这件事揪心。

朋友说:“你不注销,也不交电话费就够了,何必一定要去注销呢?”但是男子是一个谨慎的人,觉得注销了才能了结此事,要不然到时候冒出什么事情来,那可不好了。

所以这四年当中一直没有注销成功,他就一直交着电话费,但已经过去四年多了,他觉得再这样下去不行了,还是得想办法注销。

于是他又来到营业厅,要求注销,对方还是以“你拿的证据不够”为由拒绝。

不过跑了四次了,男子对这一流程也很熟悉,这次来他是铁了心的,要和对方理论理论。

他问对方:“你倒说说我拿的证明怎么就不能说明我和老人的亲属关系呢?”

对方振振有词地说:“早就给你说过了,户口本虽然可以证明你和老人的亲属关系,但是你看看你现在户口本上的情况,老人已经注销,既然注销了,还怎么证明你和他的关系呢?”

男子差一点就被绕进去了,不过他这次有经验了,反问对方:“那么请问老人的户口为什么上面有注销的公章?还不是因为他去世了吗?如果他不是去世,我又用得着来注销吗?”

既然老人已经去世,那自己肯定得到派出所去注销他的户口呀,自己只是没有提前来注销他的手机号,而是提前去注销了他的户口,难道你就不认我和老人的亲属关系了吗?

工作人员还说:“既然注销,那么就说明此人不存在。既然此人不存在,又怎么能够证明你和他的亲属关系呢?”

这听起来怎么像个绕口令一样呢?说实话,工作人员乍听起来还是很合理的,不过细一想,这真是一根筋,不能转弯呀,要是这样说的话,还真的无法证明去世老人和男子的关系了。

男子这次的思维也比以前敏捷了,他说:“你这样想是不对的,老人去世了,自己确实没有办法再次证明他和我的亲属关系,但是你得转个弯去想,老人户口本上为什么会注销?他注销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你就可以想明白,我和他是不是亲属关系了。”

而工作人员说:“我们不排除有其他原因会注销户口的情况,而你只说了其中一种,但如果是其他注销的原因,那么反过来推理,你们就没有亲属关系了。”

这可把男子急坏了,心想,他们的思维怎么这么奇怪啊,怎么都不按照自己的思维来呀。

那怎么办呢?男子找了媒体帮忙,请他们帮忙调解,毕竟自己的老人确实去世了,这是事实,他确实和自己是亲人也是事实,没有弄虚作假,所以他希望对方帮忙讨要说法。

在经过调解员的一系列协调下,在第二天营业厅的经理快速走了绿色通道,帮男子注销了老人的手机号码,这件事才得以解决。

有人就说,听起来男子很有理呀,拿着有注销记录的户口本就能证明他和老人的关系,就应该很顺利地办理业务呀。

也有人说,工作人员好像说的也没错呀,既然你的户口本老人的页面上都呈现了注销的印章,那么户口本就没有办法证明你和老人的关系了呀。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我们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1、根据《民法典》中关于亲属关系证明的相关规定,户口本在通常情况下是证明亲属关系的重要法定凭证。

虽然该男子的户口本上老人页面已盖注销印章,但老人系因去世而注销户口,且男子已提供户口本,在无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亲属关系认定时,应认定户口本具有证明效力。

工作人员仅以注销印章为由要求男子提供额外证明,违反了民事证据中关于举证责任分配的原则,加重了男子的举证负担。

在没有合理怀疑存在其他非因死亡导致户口注销的情形下,不应否定户口本对亲属关系的证明力。

2、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角度

男子作为消费者,在办理与消费服务相关的合理业务时,运营商有义务在合理范围内为其提供便利服务。

而营业厅工作人员机械地要求额外证明,致使男子长达四年无法顺利注销号码并持续产生不必要的话费支出,侵犯了男子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包括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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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哥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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