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老国有银行工作者,对发生在交行重庆分行的这起因逼迫员工放弃工龄,改签合同的奇葩操作表示愤慨和质疑? 领导可以拿高薪,员工几千元薪资都不能保障?还要各种折磨员工?这是体现了什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党的十八大确定的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交行重庆分行的这种处理员工的行为至少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提倡的极不符合。 一不民主,不文明;二不平等,不公正;三不诚信,不友善;五不和谐,不法治。其任意处置员工的态度和手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背道而驰,罔顾事实,粗暴、简单,不讲武德。 特别想知道该分行为何要如此对待员工?领导能否换位思考一下?别人的人生就可以恣意操弄吗?别人的尊严就可以肆意践踏吗?签署合同难道不是出自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吗?凭什么领导一句话就可以左右员工的未来呢? 说好的文明、民主、平等、诚信和友善呢?即便是要改签,是否也要与员工充分沟通?取得员工的同意?否则怎么能成为“签署合同”?意见不一,如何成为“合同”? 居然把员工逼的去“上吊”?这位领导你可“太有才”啦!谁也不服,就服你。 (盗文洗文绕道)
作为一个老国有银行工作者,对发生在交行重庆分行的这起因逼迫员工放弃工龄,改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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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0:2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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