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情味!”2023年10月,上海一女子请婚假回老家办婚礼却被拒批,可自己已经预定了婚宴、通知了宾客,无法改期,最终女子如期回老家举办了婚礼,等她回到公司后,人事却通知她被解雇了,女子不服,认为公司这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便将公司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了。
钟莉在一家设计公司任职,工作一向认真负责,深得同事和上司的好评。
然而,离婚礼不到半个月,公司突然发布通知,因项目进展紧张,十一假期不放假,全体员工需要加班完成紧急任务。
钟莉见状心头一沉,婚礼一事本就是定在十一假期,赶巧假期时间回家举办婚礼,且已经安排了好几个月,怎么可能突然更改?她没有选择,只能硬着头皮去向领导提出请假请求。
钟莉怀着忐忑的心情敲开了经理办公室的门,向经理提出了请婚假的申请。
她耐心解释了自己婚礼的安排,甚至表示如果能获得请假批复,她愿意之后加班补上所耽误的工作。
然而经理的脸色却变得凝重起来,他认真地看了钟莉一眼,缓缓地说:“钟莉,公司最近有重要项目,大家都需要加班,你是了解的。
公司的工作量很大,现在真是离不开人。你的情况我们也理解,但婚礼日期要不要再调整一下?”
钟莉闻言一惊,连忙解释道:“经理,婚礼早已定好,家里人已经安排妥当,宾客也通知到了,婚宴的酒店都已经付了定金,真的无法更改。”
经理的眉头一皱,显然不太满意:“那我也没有办法了,这段时间所有人都要加班完成任务,公司已经没有多余的人手。”语气间透出不容置疑的态度。
钟莉心中无比失望,明白自己没有退路。她思索再三,还是在心底做了一个艰难的决定:无论公司怎么要求,她都必须回家结婚。
钟莉婚礼的日期不能改,十一黄金周亲朋好友都放假,这次婚礼是一生的承诺,不能因为工作而耽搁。
于是,在最后一天下班前,她向领导发了信息,表达了歉意,也坦然告知自己会如期回老家举行婚礼,并承诺婚礼结束后第一时间返回岗位。
婚礼的日子终于如期而至,钟莉在家乡的亲朋好友面前幸福地宣誓,与爱人结为伴侣。
婚礼的喜悦让她暂时忘却了工作的烦恼,心中满是美好的回忆。然而,婚礼后,当她回到公司,迎接她的不是同事们的祝福和温馨的问候。
而是人事经理的冷漠通知:“钟莉,您已经被公司辞退了。由于您在十一假期期间无故旷工,公司决定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
钟莉一时惊愕无语:“可是我请假了,也提前跟经理打过招呼,十一是法定节假日,公司怎么可以因此将我辞退?”
人事经理冷静地答道:“公司没有批准您的请假申请,您擅自离岗,属于旷工行为。公司依据规章制度,认为您已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钟莉的心情从震惊转为愤怒,她觉得自己并没有做错。在她的认知里,十一假期是法定节假日,自己并非擅自离岗,况且已经提前请假,通知了领导。
公司在她不在的情况下单方面决定将她解雇,这令她感到不公平,甚至有些难以接受。
思前想后,钟莉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她整理了自己在职期间的请假申请和公司十一期间加班的相关通知,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正式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因非法解雇造成的赔偿金。
仲裁过程中,公司方面坚称钟莉擅自离岗属于旷工行为,且未获得公司批准,请婚假要求无效。
钟莉据理力争,她指出自己是在法定节假日结婚,请假之前已向公司提出申请,并向上司说明了情况。
她补充说,根据劳动法规定,法定假期属于劳动者合法享有的休息日,婚假也是国家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
公司以“未批准”为由认定她旷工并解雇,是对劳动者权益的漠视和侵害。
法院受理了此案,经过多轮开庭审理,仔细审阅了钟莉提供的证据以及公司的加班要求。最终,法院认为钟莉的主张成立。
法庭判决公司在法定假日期间要求员工加班违反了劳动法的基本规定,钟莉因婚事请假合情合理,且她已尽到了通知义务,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雇钟莉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决公司向钟莉支付赔偿金4.6万元,保障她的合法权益。钟莉终于获得了公正的判决,她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