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两位年轻漂亮的女子,入住一家酒店后,为了缓解身体上的疲劳,特意去淋浴间

晴澍世界说 2024-11-06 17:28:21

浙江杭州,两位年轻漂亮的女子,入住一家酒店后,为了缓解身体上的疲劳,特意去淋浴间洗澡,不料刚刚洗完澡出来,酒店的一名男服务生就刷门而入,由于女子全身未穿任何衣服,直接被对方全部看到,女子找到酒店讨要说法时,酒店的态度却令人唏嘘不已。

(来源:1818黄金眼)

李婷和王洁(均为化名)是较好的闺蜜。当天晚上,二人恰巧参加完聚会后,共同入住了酒店的一间房间。

房间是从网上预定的,价格是168元/晚,两张单人床。

等到入住酒店时,已经是晚上的12点钟左右,二人简单的收拾以后,李婷先去洗澡。等到王洁洗澡时,已经是凌晨3点多。

王洁称,当时她洗完澡以后,发现牙刷没有了,就给前台打电话送牙刷。可万万没想到,她恰巧刚才淋浴间出来时,酒店的房门突然被刷开了。

由于此时王洁身上没有穿任何衣物,直接与服务生面对面的站在了一起。二人四目相对以后,酒店服务生在王洁的尖叫声中退出了房间。

随后,王洁找到酒店讨要说法,酒店却表现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直接让王洁去领个20元—50元的优惠券。

王洁被对方的态度气的不轻,直接开始要求进行赔偿,双方在警局调解时,王洁提出1000元的赔偿,但酒店方面只愿意赔偿500元。

据调解人员称,酒店的态度确实很一般,一直说当时敲门了,没有听到回应,所以才刷开了房门。

目前,双方仍未就此事协商一致,王洁一气之下,将此事通过媒体曝光了出去。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此事应该如何评价?

首先,王洁与叶婷从入住酒店的那一刻起,就与酒店达成了服务合同关系。

按照双方的合同约定、行业惯例,酒店有义务保障二人的人身安全不受任何人的侵犯,否则就涉嫌违约。

本次事件中,酒店服务生在未经二人允许的情况下,擅自进入房间内,已经属于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由于本次违约的特殊性,双方之间已经没有了继续履行合同的必要,所以应当解除合同,酒店减免二人的房费,同时承担必要的违约责任。

其次,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具体到本案中,服务生在未经二人同意的情况下,非法进入,而且看到了其中一人的私密部位,已经构成隐私侵权,应当承担必要的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91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 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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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阿拉是佳

阿拉是佳

2
2024-11-07 01:13

什么破酒店,还不提前提供牙刷?

晴澍世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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