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电动车道路上行驶,必须要投保机动车交通故强制制责任保险,这里的电动车是指:凡

全琮玩转趣事 2024-11-02 19:32:42

超标电动车道路上行驶,必须要投保机动车交通故强制制责任保险,这里的电动车是指:凡在辖区内登记备案的超标二轮、三轮、四轮电动车。这是许昌市交警部门近日发布的一个电动车管理的通告。 其中,通告第二条规定对所有超标的二、三、四轮电动车设有一个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的一个过渡期。 这是一个为期3年的一个过渡期,这个为期3年的过渡期的设置是否科学与合理呢,这个时间是不是有点太短了呢? 同时,如果自2024年11月1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辖区内销售不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不符合3C认证及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运行条件》等的电动车的,监管部门会依法查处。 有网友看了通告后说,“依法查处销售超标电动车的商家和个人这个没问题,但是为什么就不能全国行动起来,查处生产厂家呢?” 有网友表示不理解,“超标电动车在道路行驶要按照机动车要求投保交强险,这是哪门子的事?电动车什么时候变成机动车了?” 还有网友表示,“怎么现在相关部门都跟电动自行车干起来了,那是普通老百姓出行的交通工具,是他们生活的必需品呐,就算3年过渡期结束了,那这些超标的电动车该怎么办,是强制报废啊还是怎么的?政府部门在出台政策的时候能不能尽量从百姓的切身利益去考虑,而不是乡像医院看病一样,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抓不住病根,找不到病灶……” 网友说的很好,民生无小事,能真正把民生问题解决好,真算得上是功德无量啊!#总要来一次许昌# #山东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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