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位老太太钱被偷两次,第三次在钱上做了手脚,小偷竟然手部溃烂,法院判了!老太太:这算犯法? 年逾七旬的王老太独居多年,她将大部分的钱放在家中,总觉得身边近邻都是相熟的人,生活在一起几十年了。这样简单的信任,使她始终安心地守着自己的小屋,丝毫没有想到会有人对她的积蓄打起主意。 平静的日子在某一天悄然改变了,钱突然少了。 那天,王老太在脑海中一遍遍回忆,不记得自己在哪儿花了大额开销,邻里间也没有借出过什么大笔钱,心头疑惑渐生。接下来的几天,她又频繁检查自己藏钱的抽屉,越来越坚定地感觉到,家中确实进过贼。 她赶忙去派出所报警,警察经过初步勘察却没能找到任何有效线索,只建议她以后锁好门窗、将贵重财物妥善保管。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王老太更加谨慎,常常没事就将钱取出来清点一遍,以确保自己的积蓄无虞。而就在她稍微放松警惕的时候,再次发现钱不翼而飞。 这次,她气得说不出话来,连夜赶到派出所再度报警。但警方的调查依旧毫无进展,只能无奈地表示会继续追踪线索,并建议她把钱藏得更隐蔽一些。 这句话让王老太更感愤慨,她的血汗钱,辛辛苦苦攒下的积蓄,如今竟被不知名的盗贼接连“光顾”! 万般无奈之下,王老太买来一种会引发皮肤过敏的化学药剂,小心翼翼地将其涂抹在了钱面上,希望借此“以毒制贼”,让小偷付出代价。对于一位孤身老人而言,这样的“反击”策略是一种愤怒下的决心,也是一种悲哀的无奈。 她并不知晓这会带来怎样的后果,只抱着“一雪前耻”的念头,静候小偷的下次上门。 几天后,小偷再次如期而至。就在他拿到钱后的不久,双手忽然开始出现红肿发痒的症状,随之而来的是疼痛、灼热与溃烂。起初他不以为意,随便抹了点药膏,但症状却愈加严重,疼痛难忍的他只好去医院就医。 医生检查后才发现,这种症状很可能是接触过某种化学药剂引起的。 他细想一番,忽然意识到这一切可能和那位王老太有关系。于是,出人意料的一幕发生了,他竟然将王老太告上了法庭,指控她“恶意伤害”自己,要求她赔偿医疗费用。 法庭审理过程中,小偷提供了详细的医疗记录以及受伤过程的描述,而王老太也坦然承认了自己的“防卫措施”,她只是想通过这个方式教训小偷,让他不再“光顾”自己的积蓄,而非蓄意伤害任何人。 法院最终认定王老太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并判定她需承担小偷的医药费用。 这个判决的出炉,许多网友对王老太的行为表示同情,认为她只是采取了“应有的自卫”,甚至有人认为小偷“罪有应得”,理应为自己的不良行为付出代价。 但也有部分法律专家指出,正当防卫在我国的法律框架中有着明确的界限,防卫行为的限度不应危及他人健康或生命。 法院强调,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必要的制止行为,而不是将其身体健康作为代价,因此王老太的行为已超出“必要限度”,故判定为“防卫过当”。 在多数人看来,小偷因偷窃行为而自食其果似乎合情合理,但从法律角度来看,任何一种防卫行为都必须合乎法律的限度。法律并不容许个体自行施加“惩罚”,即便对方是偷窃者,也不能采取可能引发严重身体损害的方式来保护财物。 这一观点引起了不少争议,尤其是部分法律人士认为,普通人难以明确界定何为“必要的限度”,因此法院的判决在一定程度上也暴露了法律在公众认知和实际操作中的偏差。 而对于王老太本人而言,这一结果带来的震撼与无奈是显而易见的。她的积蓄不仅被人偷走,还因防卫行为面临赔偿的处罚。 最终,哑巴吃黄连。 【信息来源:正当防卫制度新规明确:防卫过当应兼具两个条件,缺一不可,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