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食同源”这个词不知道何时出现的,反正肯定是现代产物,古代是没有的
我查了下,是从1987年开始,《食品卫生法(试行)》中就规定,食品不得加入药物,但是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作为原料、调料的除外
也就是说“药食同源”实行了近40年,而这近40年的时间国家有关部门已陆续更新了至少六版药食同源目录,到2024年已经有101种药食两用的中药
这些中药既是中药更是食品,既然是食品你就可以不需要处方合法的在食品中添加或者直接当食品吃
我猜国家的初衷是好的,就像药典,本意是要求医生按照规范开药
然而药的利润大,牵涉到利益那就群魔乱舞了。例如你们看:
直到2023年11月17号,才将党参、肉苁蓉、铁皮石斛、西洋参、黄芪、灵芝、山萸肉、天麻、杜仲叶9种中药纳入
而牡蛎栀子香薷肉豆蔻益智仁等等这些基本纯作治病的中药早在2002年就赫然在列,甚至乌梢蛇蝮蛇都进入了药食两用,而党参黄芪西洋参老百姓平时最常用的在20多年后的2023年才纳入!
连菊苣沙棘都在,党参黄芪西洋参不在!
所以几年前就闹出了月子中心给产妇煲汤里加了党参而被罚款的狗血事件,处罚原因就是党参是药!
也就是说月子中心给产妇煲蝮蛇汤“合情合理合法合规”,加党参黄芪就非法!
这特么上哪讲理去!!!
所以《2023医药行业发展状况蓝皮书》指出,我国药食同源产业还存在一系列问题:
“我国尚未形成完善的药食同源产品标准体系,且监管力度不足;
一些药食同源产品科技含量低,基础研究薄弱,缺乏精深加工,生命周期短,存在低水平重复;
面对国外药食同源企业的威胁(药食同源下的保健食品开发是大势所趋);
缺乏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缺乏从中医养生古方中挖掘保健食品的创新品种;
产业发展滞后,标准体系不足;
食同源市场混乱,存在虚假宣传、质量低劣、价格虚高等情况;
药食同源物质缺乏完善的监管体系,现有的法律法规如《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在药食同源产品的界定、处罚措施等方面存在不明确的地方 ”
一句话,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最后再吱一声:白术(苍术)依然不是药食两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