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讹上了!”山东,一老人骑自行车摔倒后突发疾病,旁边两名路人见状,拨打了急救电话,但老人最终还是因抢救不及时死亡。事后,老人的家属认为,两名路人没有及时救助老人,才导致老人因延误治疗身亡,遂一纸诉状将该二人告上了法院索要赔偿。
这天早上,已经78岁高龄的于大爷,像往常一样,骑着他那辆陪伴多年的老式自行车外出买菜。可就在拐弯处,他一个不慎,连人带车摔倒在地。
“哎呦,疼死我了!”于大爷坐在地上痛苦的呻吟着,同时眼神不停瞟向路人,希望能得到一丝帮助。
恰巧路过的小余看到了这一幕,他心里一惊,赶紧上去查看情况。可走到大爷脚边,他又犹豫了起来。
作为一名90后年轻人,小余平时热心助人,不管谁需要帮助,他都当仁不让的挺身而出。可近年来"扶老人反被讹"事件层出不穷,明明是好心帮忙,可那位好心人最后赔了一大笔钱。这让小余心里天人交战,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就在此时,一辆出租车停在了路边。司机张大哥探出头来,看到躺在地上的于大爷。
"哎呀,这老人怎么摔倒了?看情况还挺严重!"
他本想上前帮忙,但多年的从业经验让他警惕起来。出于好心,张大哥最终决定拨打急救电话,然后坐在车里等待救护车到来。
约莫半小时后,救护车姗姗来迟,当医护人员赶到现场时,于大爷已经失去了意识。更令人痛心的是,由于正值早高峰,道路拥堵严重。原本20分钟的车程,足足花了40分钟才到达医院。尽管医院全力抢救,于大爷还是在送医一小时后不幸去世。
得知消息后,于大爷的家属既悲痛又气愤,当即决定报警。警方很快介入调查,通过调取监控录像,他们找到了事发时在场的小余和张大哥,并还原了事发当时的情况。
面对警察的询问,小余内心充满了自责和愧疚,他哽咽着说:“我当时应该帮忙的,可是我害怕被讹诈······”
一旁的出租车司机张大哥则表现得比较平静,但眼神中也透露出复杂的情绪。"我已经开了20年出租车了,见过太多这样的事。我不敢随便碰伤者,只能选择报警。"
而于大爷的儿子在得知小余和张大哥的行为后,怒不可遏,当场崩溃嘶吼:“他们见死不救,害死了我父亲!老子要他们血债血偿!”
就这样,于大爷的家属随即以见死不救为由,将小余和张大哥告上了法庭。索赔50万元医疗费和丧葬费。
庭审现场,原告律师慷慨陈词:"根据《民法典》第184条,如果没有相反证据,推定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小余和张大哥见死不救,间接导致了老人的死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方律师则辩护道:"我的当事人并非见死不救。小余因为害怕被讹诈而没有直接施救,但这并不构成过错。张大哥虽然没有亲自动手,但他拨打了急救电话,尽到了公民应尽的义务。"
法官仔细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并对《民法典》第184条进行了详细解读。她指出,该条款的立法本意是为了保护弱势群体,但并不意味着任何未施救的行为都构成过错。经过慎重考虑,法院最终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官在判决书中解释道:"虽然小余和张大哥没有直接施救,但他们的行为并不构成见死不救。张大哥拨打了急救电话,已经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至于小余,考虑到社会现实和个人能力限制,我们不能苛求每个公民都有能力或义务进行直接施救。"
这个判决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反响。有人支持法院的决定,认为这样可以保护好心人;也有人觉得判决太过宽松,担心会助长见死不救的风气。
事实上,这起事件并非个例。据统计,2022年全国类似案件比上一年增加了30%。最高法院的一份报告更是指出,2021年至2023年间,"救人被诉"类案件呈现上升趋势。在某城市,甚至出现过老人摔倒后长时间无人敢扶的尴尬场面。
这些现象折射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道德与法律之间似乎存在着某种矛盾。"好人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施救者,但为何在现实中难以落实?一项调查显示,60%的人因担心被讹诈而不敢施救。与此同时,碰瓷现象的年均真实案例增长率高达15%,严重影响了社会信任。
对此,你怎么看呢?在遇到路人摔倒时,到底该不该伸出援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一夜秋枫
救人被诉的风气不可涨,否则将来连给打救护电话的人都没有了。
用户10xxx36
救人都被诉,还有天理吗,不能停下,快躲开就没责任了
华彩迅猛龙 回复 10-25 10:05
救人要被起诉,不救人也要被起诉,请问在座各位到底是救人还是不救人?
路人甲
以后遇到这种事情,还得捂脸,终究还是百姓承担了所有
用户10xxx60
现在人为了钱连自己亲人都不放过。世道变了
枯荷主人
成功了能得到50万,就算是失败了,也点儿事没有,这样的事谁不愿意做?
用户11xxx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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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idj50
如果两个路人假装没看见离开呢?怎么告他们?
用户11xxx43
谁叫你报警的,这就之讹上吗活该
月冷龙
反诉
老虎蜻蜓
这种情况下报警?陋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