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耻”2014年1月16日的时候,大爷在超市买了一瓶32块钱的白酒,大爷刷的信

瑛悦说事儿 2024-10-23 14:17:06

“无耻”2014年1月16日的时候,大爷在超市买了一瓶32块钱的白酒,大爷刷的信用卡,因为大爷看不太清楚,就没有看到超市老板刷走了3200块钱,等到大爷发现之后,找老板询问这笔账单,老板却不承认,还说大爷就是买了这么多东西。   事情发生在南京的一家普通超市里,那天,大爷像往常一样,到超市逛逛,打算买瓶白酒回家自酌自饮。   到收银台结账的时候大爷拿出信用卡支付,老板接过卡,一番操作后,大爷便提着白酒回家了。   一个月后,当大爷收到信用卡账单时,他发现,自己的账户上竟然被扣除了3200元!大爷仔细回想了一下,自己最近并没有进行过什么大额消费,除了那次在超市买白酒。   于是,大爷带着账单和白酒的购物小票,怒气冲冲地回到了超市,要求超市给自己一个说法,并退还多刷的金额。   超市老板称,大爷当天不仅买了白酒,还买了别的东西凑单,因为大爷的消费金额刚好差几块钱才能达到某个优惠活动的门槛。   大爷反驳道:“我一个月退休工资才3000多元,怎么可能一下子买这么多东西花这么多钱?你们这是欺负老年人啊!”   大爷要求超市提供当天的监控录像,以证明自己的清白。他心想,只要看了监控录像,一切就真相大白了。   然而,超市老板却告诉大爷,大爷购物那一段时间的监控录像刚好缺失了。这个理由让大爷更加确信,超市是在故意推卸责任。   大爷收集了相关证据,包括信用卡账单、购物小票以及超市方面的回应等,一纸诉状将超市告上了法庭。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大爷提供的证据充分、确凿,足以证明超市方面存在误刷金额的行为。   最终,法院宣判超市老板返还不当得利3168元给大爷(扣除大爷实际消费的32元白酒费用)。   超市老板认为法院偏袒了大爷,没有公正地审理案件。于是,他提起了上诉,希望二审法院能够推翻一审判决,改判自己无需返还任何金额。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因此驳回了超市老板的上诉请求,维持了原判。   这意味着,超市老板必须按照一审判决的结果,将3168元返还给大爷。   回顾整个事件,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超市会出现误刷金额的情况?为什么超市在面对消费者的合理诉求时会选择拒绝和推诿?   超市作为商家,应该提供优质的服务和准确的结算服务。然而,在这起事件中,超市老板却出现了误刷金额的情况,导致消费者遭受了不必要的损失。   超市在面对消费者的合理诉求时,应该积极回应并妥善处理。然而,在这起事件中,超市老板却选择了拒绝和推诿,甚至编造了虚假的事实来推卸责任。   如果超市能够积极面对消费者的诉求,认真核实情况并妥善处理问题,那么这样的纠纷或许就可以通过协商和调解的方式得到解决了。   作为消费者,在面对商家的侵权行为时,应该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大爷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当然,在维权过程中,我们也需要注意方式和方法,避免采取过激的行为或言辞,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在购物过程中,我们要仔细核对商品和价格信息,确保自己购买的商品和支付的金额相符。   如果发现异常情况或疑似侵权行为时,我们要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寻求法律援助或消费者协会的帮助。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最后,我们也希望商家能够加强自律和诚信经营。商家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之一,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规范,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服务和商品。   同时,商家也应该加强内部管理和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和责任心,确保不会出现误刷金额等侵权行为的发生。   我们应该南京大爷超市购物遭误刷3200元的事件中从中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加强自己的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共同维护一个和谐、公正、诚信的社会环境。   我们也希望商家能够加强自律和诚信经营,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和商品,共同推动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信息来源:中国经济网——南京超市老板欺负顾客视力残疾 32元的酒刷走3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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