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以母亲乳腺癌快不行了,想见孙子最后一面为由,把3岁的儿子从前妻那里接到身边,男子的同居女友,怕虐待孩子被左邻右舍听见,就把他带到没人的地方,用鞋子,棍子,拳头劈头盖脸的打,还咬孩子的腿,直接把孩子打死了,她还嚣张的对孩子的生母说:我就咬他了,你拿我怎么样?男子不但护着同居女友,还要求前妻大事化小。
(来源:潇湘晨报)
这天,马丽娟正在给3岁的儿子乐乐做午饭,前夫黄亚鹏带着几个亲戚来了。
黄亚鹏哭丧着脸,他告诉马丽娟,他母亲乳腺癌时日无多,想见见宝贝孙子乐乐,其他亲戚也在一旁说好话。
马丽娟心一软,就让他们带走了儿子,没想到,这一别,她竟然跟儿子生离死别。
乐乐一岁时,黄亚鹏背叛了家庭,马丽娟愤怒的离婚止损。
她不放心儿子跟着这样一个不负责任的爸爸,就争取到了乐乐的抚养权。
她一边工作,一边照顾儿子,母子俩相依为命,日子虽苦尤甜。
她觉得前夫虽然不是个东西,但那是他们之间的爱恨纠葛,不能剥夺前婆婆想看孙子的权利。
乐乐去了一段时间后,马丽娟想把儿子接回来,却被黄亚鹏拒绝了,他说想让乐乐多陪陪奶奶,让她临终享受一下天伦之乐。
马丽娟觉得这是人之常情,也就同意了,她哪里知道,儿子在前夫那里,遭受了他同居女友赵娜的非人折磨。
赵娜是怎么看乐乐都不顺眼,觉得有他在,自己和黄亚鹏就幸福不了。
她平时对乐乐非打即骂,怕在出租房里打孩子,被左邻右舍听见,她就把乐乐带到一个没人的角落,用鞋子,木棍,巴掌劈头盖脸打乐乐。
她以为没人看见,殊不知这一幕都被路边的监控拍到,成为她的罪证。
乐乐被打的浑身伤痕累累,大热天,赵娜让乐乐在大太阳底下罚站,一站就是四五个小时,怕别人看到乐乐身上的伤,还让他穿长衣长裤。
这天,马丽娟接到前夫电话,说乐乐洗澡时摔伤住院了,吓得马丽娟请了假匆匆赶到医院。
马丽娟看到儿子那一刻惊呆了,儿子浑身插满管子,已经深度昏迷,身上青一块紫一块,小腿上还有一处被咬伤的痕迹,没有一处好地方,怎么看都不像摔的。
医生也告诉马丽娟,乐乐不是摔伤,怀疑他被人虐待了。马丽娟质问前夫和赵娜怎么回事?
赵娜说她给乐乐洗澡时,他摔倒导致受伤,马丽娟问乐乐小腿上的牙齿印咋回事?
赵娜承认那是自己咬的,但她说是乐乐先咬的她,她一怒之下才这么干的,说完,她还嚣张的说:我就咬他了,你拿我怎么样?
马丽娟愤怒的报了警,事后她才知道,儿子已经命在旦夕,靠药物维持生命,前夫想要拔管,医院要求生母签字才可以,否则前夫还不会通知自己。
乐乐8月24号住院,9月4号抢救无效死亡。
法医对乐乐进行尸检,结果显示:乐乐是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死亡。
马丽娟悲痛欲绝,她怀疑是赵娜把儿子虐待死的,警方也立案侦查,提取了赵娜殴打乐乐的监控,同时也得到了左邻右舍的证实。
邻居们说,经常能听到乐乐的哭喊声,赵娜做饭放很多辣椒,乐乐不能吃辣,只能饿肚子,赵娜偶尔会扔给他一个凉馒头啃,这孩子太可怜了。
前夫要求马丽娟大事化小,马丽娟却表示,她不可能原谅赵娜,一定要为儿子讨个公道。
9月4日,赵娜涉嫌虐待罪,已被刑事拘留。
那么,赵娜虐待乐乐致死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呢?
1、赵娜构成虐待罪。
《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赵娜作为与乐乐共同生活的成年人,对乐乐实施了长期的虐待行为,包括用鞋子、棍子、拳头殴打,以及咬孩子的腿等,这些行为构成了虐待罪。
赵娜的虐待行为持续时间长,手段残忍,造成了乐乐严重的身体伤害并最终导致其死亡,属于情节恶劣且结果加重的情形。
因此,她应受到第二款规定的处罚,即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黄亚鹏构成虐待罪的共同犯罪人,
《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虽然本案中黄亚鹏并未直接参与虐待行为,但他作为乐乐的父亲,明知赵娜对乐乐实施虐待而未能有效制止,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默许或纵容了赵娜的行为。
因此,黄亚鹏可能构成虐待罪的共同犯罪人,尽管其责任可能较赵娜为轻。
3、赵娜虐待乐乐致死,构成故意杀人罪吗?
《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虽然赵娜的初衷可能并非直接杀害乐乐,但其长期的虐待行为导致乐乐死亡,且从其行为方式、手段残忍程度以及造成的后果来看,赵娜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间接故意杀人。
即她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乐乐死亡,却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因此,在量刑时,法院可能会考虑赵娜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并据此作出相应的判决。
对赵娜虐待乐乐致死,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大足球数据分析
狗男女都该枪毙!!虎毒不食子,他连自己的孩子都害!!
用户17xxx19 回复 10-23 14:21
枪毙,不不不!沉塘或炮烙!
晴2066 回复 10-23 17:11
剥皮油炸
秋水伊人
怎么可能七年,应该立即枪毙!斩立决!这种毒妇不配做人!
雪霁天晴
间接杀人比直接杀人更严重吧,一个是虐杀,一个是给个痛快,这样的怎么着也该无期了,两个人还是合伙作案,一个提供场所条件,一个实施计划,2个人都从中获得快乐,都该无期才对
无所事事
不是虐待罪。首先,离婚了,抚养权在母亲,孩子跟他父亲的女人没有“共同生活”,没有家庭成员关系。其次,虐待是指“经常”,也就是长期的犯罪行为。此案是趁机孩子回他父亲身边这些天。所以,属故意伤害(致死)罪。罪名搞错了,学艺不精。
ck冰19981999 回复 10-24 13:01
没看清楚吗,是前夫接孩子到身边了,给它现女狗虐待的玩死了
无与伦比的女王
宝宝在妈妈身边好好的,不喜欢可以送回去啊,为什么要这样折磨孩子呢?而且他还是爸爸,看到孩子受伤难道不管管吗?就这么任由别人伤害自己的孩子?丧尽天良,建议都枪毙
树袋熊 回复 10-23 17:43
这男的可以编造自己亲妈快死了,把儿子骗回去伤害,这人就是冷血对血亲没感情
幻 回复 10-23 14:55
可能恨前妻,就是故意这样做用来伤害前妻,这种人狼心狗肺 ,不配活着。
柠檬爱朦胧
该枪毙才对
用户17xxx47
还给孩子妈妈就行了,为什么要打死呢,故意杀人,死刑
李东承
即刻击毙!
一起潇洒
狗男女!必须枪毙!
朕赐尔等六个核桃
故意杀人罪,虐待未成年人罪,谋杀罪,数罪并罚,只能判七年?哪个法官判的?
不一样的花火
立马枪毙
叽里咕噜
什么虐待,这是故意杀人,一对狗东西要枪毙掉
用户17xxx52
这是故意杀人吧
用户93xxx25
虽然赵娜的初衷可能并非直接杀害乐乐,这句话是谁分析的。“可能”,放在一个三岁的娃娃身上,就是必然了。请不要利用文字游戏。请严惩,杀人偿命。
wmwmwm
大人疯打这么个小小孩,怎么就不是初衷不想直接把孩子弄死,这就是故意杀人啊
用户16xxx39
保护未成年人,狗男女必须死刑!为什么这女人这么歹毒,对三岁娃娃下毒手?必须死刑!
小虾
还能把你怎么样!孩子的亲妈必让你偿命!
陈超
同居女友,不是继母,对于孩子是个陌生人,怎么定性的虐待?
用户17xxx81
要回来这样折磨干嘛要回来呢?人渣都得枪毙才行
愿阳光一直都在
有病吧这对狗男女,都没有让男方管孩子了,还特意带走孩子虐待的
wfY
这个死亲爹看到自己的儿子被虐待,难道不制止吗?还从亲妈那里骗出来弄死,这对狗男女应该判枪毙
东芬
这就是故意杀人
一叶知秋
还虐待?这是故意杀人!!!
平平李
邻居能经常听见孩子哭声,那孩子过去好几天了吧,这妈都不去带孩子回来?也没打电话过去要求跟孩子视频或者通话?换了我,肯定不行,暂时不接回来肯定也要天天视频通话
依米 回复 10-25 09:56
是是是,你是个合格的宝妈,文章里的妈,不负责任让我们一起来网暴她吧,这个不负责任的妈[无奈吐舌]
平平李 回复 依米 10-25 10:05
负不负责任她自己知道
施瓦辛娜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星尘
虐待致死不就是故意杀人吗?目的就是奔着杀人去的
山中一老
顶着上海的名义,实则外地人干的事。发贴者居心叵测。
用户11xxx07 回复 山中一老 10-24 00:35
没办法,你神经病啊。
山中一老 回复 10-23 22:23
戆脾气的居然会到道歉道,稀罕!稀罕!
LHP
男的也应刑拘,肯定是同谋犯
用户12xxx07
就是故意杀人,死刑立即执行。
财源滚滚来
就因为不想给小孩抚养费还有将来分遗产,这对狗男女就如些恶毒虐杀小孩,必须死刑以正风气!
一指流沙
这个爸爸真可恨。
用户10xxx39
枪毙
星期三西葫芦
七年没开玩笑吧,法官!?判七十年我都觉得是宽大处理。
木瓜
前夫哥有病吧,为什么要把亲儿子弄到恶毒的女人身边。这同居的女人也不是人,对那么小的孩子也下得去手。
汐上
10.16的鉴定书 其他平台一点热度都没有…
树袋熊 回复 10-23 17:54
没热度的挺多啊,22还是23年吧,一个男的故意把3岁的亲生小女儿往路中间扔,本来是想讹司机钱的,结果那是个大车,车没刹住小孩被压死掉了,被判了死刑,今年执行了,也没什么热度。重庆那个有热度是妈妈一开始不信小孩会自己掉下去的,在网上直播写小作文,热度才起来的。警方通告出来前那个妈妈也被骂很惨的,说她为了红拿死了的孩子来造谣伤害孩子爸爸。
hh
这不是故意虐待杀人罪吗?应该判处死刑。
wfY
三岁的孩子怎么下得了手
一已亦心
这文章写得质量太差了,人死了是能袒护的吗?
弥漫
参照重庆被枪毙了的狗男女对待她们都算是优待,孩子是被虐杀,那俩是直接扔楼下,还痛快点。
用户15xxx69
不杀那人渣就更多了,或者这就是社会提倡的,鼓励的,那什么时候崩塌就不奇怪了
用户10xxx89
那孩子他妈在干什么呢?“长时间虐待”当妈的就一点都不知道?
用户15xxx81
两个都枪毙!!!
N大一片云
妈P,死刑,千刀万剐,男女同死!!!
淳风
我的天呐,虎毒尚且不食子呢!
波哥
女子生来为柔,为母则刚,
云端的银杏叶
蛇蝎女人枪毙!亲爹责任更大,凌迟!!
至火纯冰
虐杀的量刑太轻了!虐杀比杀人更残忍,应该比故意杀人重。七年以下什么鬼!
老彭
这文章前后那里去照应?
用户10xxx95
就是故意杀人,男人是同谋,这还有疑问?
一一
这2人故意杀人
用户17xxx94
逻辑不通。既然不喜欢,为什么要接来,而且不让回去?其母亲若爱孩子怎么会不关心不知道孩子被那样伤害?估计没一个好东西。
木鸡无剑
不是虐待,是故意伤害致死
偶肆木木丶
虐待罪致死比故意杀人刑法还要清么?
用户10xxx87
为什么是后妈就会恶毒?个人觉得不是后妈恶毒,而是找了恶毒的女人当了后妈而已。
用户17xxx46
才七年啊,太不公平了
某某某
死刑,两个都该死
淡墨如烟
虎毒不食子
微信用户
弄死这对狗男女
玫瑰云
法律不支持一命抵命,反正两个人打,死的倒霉,不死的估计也是坐下牢就可以,这样公平吗
Tracy02088
狗男女判的太轻了
萍水相逢
这个女的犯故意杀人罪,必须判死刑,男的终身监禁。
1234
故意杀人罪,枪毙太轻了
恋你的笑
根本不敢想象这孩子当时有多恐惧多无助 狗男女必须死刑
老吴
这种恶毒的女人,应该直接枪毙。
sHe
什么虐待,这就是故意杀人,死
tony
千刀万剐
用户13xxx10
不是该死刑吗
韩韩韩
这就是故意杀人,还是虐杀虐杀,比普通的杀人更可恶。
匆匆过客
个人觉得虐待致死,比直接杀人更恶劣,应该死刑
毛毛比你多
这是虐待?不这是共同故意杀人,而且手段极其残忍,是虐杀,这两人还是活剐了吧…
用户35xxx29
如果狼咬人了,人类第一时间灭了它!但换作披着人皮的狼呢?
用户99xxx26
蓄意谋杀罪。
梦里的蝴蝶
这俩人必须枪毙,立刻,马上!
用户10xxx60
人命啊,枪必
钢笔恋依贝
狗男女到哪里都有
potato
人都死了还不能枪毙?
用户10xxx64
居然一个不到七年,一个不到十年,一条人命这么不值钱吗?那么小的一个孩子受虐致死啊!
qindian
既然不喜欢为何不把孩子还给妈妈,这根本就是故意杀人
用户14xxx22
开局一张图,内容全靠编
用户12xxx89
同居女友根本不算家庭成员,最轻也是故意伤害致死
小巧玲珑
狗男女直接死刑
传奇再现
可以不爱不能伤害
用户12xxx49
这个,不管怎么说,得判死刑吧
鬼城名人
参考重庆,这女的大概率死刑
@&希望&*
两只人渣,支持判它们枪毙。。。它们不配做人。。。
用户10xxx58
直接杀人死刑,慢慢的虐杀只需判7年么?,啧,学到了
护短
又一个张波
青色的琴弦
故意把孩子骗回去虐待,并虐待致死,这是谋杀
微微
不是虐待 根本是虐杀
用户10xxx12
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