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鸡不成蚀把米!湖北武汉,一对情侣捡到老人手机后不归还,还盗刷4700元,拿手机购买首饰,企图盗刷6000余元时,却显示大额不能支付,二人慌乱不已,被民警当场抓获! 9月23日,李某(化名)和女友冯丽(化名)在自家水果店里,拿手机扫码支付了688元,看到免密付款成功,李某兴奋不已。 他看着这个手机余额还有好几千,觉得都刷自己店里不保险,于是决定去外面花出去。 二人戴上帽子和口罩,匆匆来到附近的烟酒店,一口气买了6条香烟,支付了4050元,李某心里一阵窃喜,觉得转手卖香烟的话,风险就小多了。 这时,二人路过了一家金店,冯丽撒娇,说他没给自己买过首饰,这次李某也不犹豫,慷慨的挥了挥手,说进去随便挑! 冯丽也不含糊,估摸着手机上应该还有6000多,她选了一个价值6000多元的金饰,李某拿出手机,自信的付款时,才发现手机上提示因为金额过大,需要输入密码了。 李某跟冯丽对视一眼,谎称自己还有事,离开了金店,冯丽马上就能到手的首饰也不翼而飞了。 原来,这个手机是她们捡来的,一名60多岁的大爷买菜时,不小心把手机落到了柜台上,菜市场老板也没注意到,就被李某给顺走了。 大爷等了半天,给自己手机打电话也没人接,想到手机里还有那么多钱,他急匆匆跑到警局报警,一查账户才知道,自己的卡里正嗖嗖往外花钱,可把他急坏了! 民警很快根据二人的行踪,调查了他们晓菲过的店铺,虽然二人戴着帽子和口罩,把自己脸挡的很严,民警还是从支付记录上,找到了他们所在的水果店。 当民警出现在他们面前时,二人愣住了,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后悔不已,但他们后悔也晚了,当天就被民警带走了。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这件事该如何认定呢? 李某和冯丽这对情侣本来以为捡了个大便宜,结果却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从法律角度来看,他们的行为可是相当严重,已经构成了犯罪。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对于他人遗失的财物应当予以归还,如果占为己有的话,就是违法的行为。 如果手机的价值高,超过一定数额,对方不回话的情况,也会构成刑事犯罪,遗失者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他们的民事责任。 他们还盗刷了手机里的财物,涉案金额达到了4700元以上,构成了盗窃,金额较大的情况,至少会被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 他们在没有得到授权的情况下,非法占有了他人的财产,并且进行了消费,这就属于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 对于这对情侣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主动承认错误,尽早退还财物,以减轻法律责任。 在本案例中,由于他们的行为已经造成了实际的经济损失,并且警方已经介入,所以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这样的教训其实挺深刻的,提醒我们即便是在无人注意的情况下,也要坚守道德底线,不做违法之事。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侥幸心理最终都会导致自己陷入困境。拾金不昧是我们从小就该养成的好习惯,他们的行为也是吃相太难看了。 大爷手机也太随意了,设置了简单的密码不说,还把手机支付设置了免密,这也给他们提供了便利,如果不是有大额消费限制,恐怕剩余的6千多元,也要被盗刷了。 这个大额保护,也保护住了这对情侣,等他们盗刷的金额过万,恐怕涉案情节就更严重了,后期被判刑,刑期也会更长。 那么,对于这件事你们怎么看? (来源:半岛晨报2024年10月14日关于《老人遗失手机被人盗刷4700多元,涉案情侣被抓》的报道) 文|百香果 编辑|百香果
偷鸡不成蚀把米!湖北武汉,一对情侣捡到老人手机后不归还,还盗刷4700元,拿手机
豌豆大说法
2024-10-15 17: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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