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打击以保理为名行“套路贷”、非法放贷之实的违法犯罪活动。在间接涉及消费者的保

李贺说 2024-10-06 13:42:26

坚决打击以保理为名行“套路贷”、非法放贷之实的违法犯罪活动。在间接涉及消费者的保理领域,合规的保理合同的签订主体本没有消费者,以保理服务、消费分期为名将消费者列入保理合同签订主体的保理合同因违反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而无效;先以消费分期的名义将消费者纳入保理合同的签订主体,后以债权转让的名义向消费者主张还本付息,实际上是将消费者当做借款人,属于虚假保理、非法放贷甚至“套路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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