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讹人讹到新高度!”吉林,一大妈领到帮扶单位送来的50斤大米,她抗到肩上就往回走

依秋聊趣 2024-10-05 10:18:42

“讹人讹到新高度!”吉林,一大妈领到帮扶单位送来的50斤大米,她抗到肩上就往回走,谁知在楼梯上摔倒去世,帮扶单位得知消息,主动给家属5000抚恤金,谁知大妈家属告到法院,索赔40万,法院的判决亮了! 黄瑞玲大妈今年已经70岁了,她所在的社区为了关爱辖区内的独居老人,开展了一项帮扶活动。其中,当地知名的华兴公司积极响应号召,主动承担起该小区的帮扶。 而更让人心酸的是,黄大妈与儿子的关系十分疏远,平日里几乎没有来往。也许是长期独居的缘故,黄大妈的性格变得愈发倔强,不愿意麻烦他人,总是坚持自己的想法。 华兴公司安排了两名员工小张和小李负责给黄大妈送去50斤大米。当天,他们按照地址找到了黄大妈的住处。看到黄大妈年事已高,小张和小李主动提出要帮忙把大米搬到楼上。然而,黄大妈却坚持要自己来,说什么都不肯接受他们的帮助。 小张和小李多次劝说,希望能帮忙搬运,但黄大妈态度坚决。无奈之下,两人只好将大米放在楼下,再三叮嘱黄大妈小心搬运后才离开。谁能想到,这一离开竟成了永别。 就在黄大妈独自搬运大米上楼的过程中,不幸发生了。她在楼梯上不慎摔倒,重重地摔在了台阶上。幸运的是,邻居听到动静及时发现了倒地的黄大妈,立即拨打了急救电话。然而,由于伤势过重,黄大妈最终不幸去世。 华兴公司的高层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商讨对策。虽然公司在法律上并无过错,但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他们决定主动提供5000元抚恤金,以表达对黄大妈去世的慰问之意。 然而,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黄大妈的儿子得知母亲去世的消息后,匆忙赶回老家。面对公司提供的5000元抚恤金,他却表现出极大的不满。 这位许久未与母亲联系的儿子认为,华兴公司应该为他母亲的死亡负全责。他坚持认为,如果公司员工坚持将大米搬到楼上,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于是,他聘请律师将华兴公司告上法庭,索赔高达40万元。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华兴公司的代表表示,公司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他们派员工送货上门,多次主动提出帮忙搬运,但都被黄大妈婉拒。公司认为,这种情况下继续强行帮助反而可能引起不必要的矛盾。 而黄大妈儿子的律师则坚持认为,华兴公司作为帮扶单位,有义务确保整个过程的安全。他们应该坚持将大米搬到楼上,而不是听任一位老人独自搬运如此重的物品。 经过深入调查和慎重考虑,法院最终做出了判决:驳回黄大妈儿子的诉讼请求,认定华兴公司不存在过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华兴公司作为帮扶单位,已经尽到了应尽的义务。他们不仅送货上门,还多次主动提出帮助搬运,只是因为尊重黄大妈的意愿才没有强行搬运。这种做法符合常理,不能认定为疏忽或过失。 此外,法院还指出,黄大妈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他人帮助。她选择自己搬运大米是其个人意愿的体现,因此所造成的后果应由其自行承担。 这起案件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启示: 1. 善意帮扶需要双方的配合。帮扶单位应尽量照顾受助者的感受,但受助者也应该理解并接受善意的帮助。 2. 家庭关系的疏远可能导致悲剧。如果黄大妈与儿子保持良好的关系,或许就不会独自搬运重物而发生意外。 3. 法律判决应该基于事实和证据,而不是感情用事。虽然黄大妈的去世令人惋惜,但不能因此就将责任强加于人。 4. 企业在参与公益活动时,也要注意保护自身权益,做好风险防范。 总的来说,这是一个令人唏嘘的案例。它提醒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多关心身边的老年人,同时也要尊重他们的意愿。对于企业来说,在开展公益活动时既要真诚帮助他人,也要注意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只有这样,社会才能形成良性互动,公益事业才能健康持续发展。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文中人物皆是化名)

0 阅读:2
依秋聊趣

依秋聊趣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