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男子住在5楼,他半夜不睡,正在玩手机游戏,谁知听到外面传来声响,男子大喝一声:“是谁!”,窗外的小偷吓得手一哆嗦,从5楼窗外掉了下去摔死,民警赶来,查看了现场,是小偷行窃时坠楼身亡,小偷母亲认为男子就是凶手,披麻戴孝在男子家门口大哭,非要男子赔偿她70万元,不给就要喝农药寻死,双方闹上法院,法院的判决亮了!
(内容来自:法律讲堂)
李江波没有上班,一个老妇人在他门前闹了很久,老妇人穿着白色的丧服,哭着闹着问他要钱。
李江波被闹的头晕脑胀,严重影响他的生活,他打开房门再一次说道:“我不是凶手,我不会给你赔钱!”
谁知老妇人拿着一瓶农药,高高举起:你害死我儿,你得给我赔70万!不赔钱,我就死在你家门口!
李江波打电话报警,民警赶来,把老妇人劝走。
原来,前几天的晚上,李江波睡不着觉,他在手机上玩着游戏,不知不觉到了凌晨2点,他还是毫无睡意。
这套房子,只住了他一个人,他在卧室里半卧着,客厅一片漆黑。
他和队友们玩的正在激烈,突然就听见外面的窗户发出声响,李江波吓了一跳,屋子里只有自己,难道是自己听错不成?
他放下了手机,屏住呼吸,蹑手蹑脚的走到了客厅,果不其然,阳台窗户上又有淅索的声音。
他慢慢靠近着阳台,只见月光下出现一个人影,那人站在四楼的雨棚上,半截身子探向自家的阳台,声音正是从这里传来。
李江波来不及思考,大喊一声:“小偷!” 外面那个人显然被吓的一惊,紧接着人影又是一闪,往外迅速掉落,一声闷响,落在了地面。
那人落下时伴随一声惊呼,刺耳的声音惊动了四邻,李江波赶忙到阳台上往下张望,只见地上躺了个人影。
李江波打开房门,冲到了楼下,果不其然,一个小偷躺在地上,已经摔的人事不省。
民警赶来,看到满地的血污,急救人员也来到现场,发现这个人已经死亡。
调查后发现,此人名叫赵晓强,他在当晚凌晨2点的时候,爬到了四楼的雨棚上,打算翻阳台进到李江波家行窃。
谁知李江波半夜未眠,正在打手机游戏,赵晓强弄出声响,被李江波发现,大喊一声,吓的失足跌落摔亡。
李江波在此事件中没有任何的过错,警方认定,李江波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谁知赵晓强的母亲看到儿子摔死,一口咬死李江波就是凶手!要不是他大喊一声,儿子就不会失足掉落!
她穿着丧服,往李江波家门前一躺,手里拿着一瓶农药,大声的哭叫:“你这个人杀人凶手,你杀死我儿,你必须要赔,不赔我70万,我就喝药死你门前……”
这就是开头那一幕的由来,李江波不能出门,不能工作,被老妇人喊的头晕脑胀。
李江波报警,民警赶来,劝说老妇人不要胡闹,有什么问题,可以走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再这样闹下去,啥结果也没有。
老妇人一听,回到了家里,她恨得咬牙切齿,非要李江波赔偿不可。
她告上了法院,说自己的儿子虽说是想要到李江波家偷窃,可实际上并没有证据证明,儿子赵晓强到底偷到了什么东西。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1,赵晓强母亲认为,儿子并没有偷到李江波的物品,是李江波大喊一声把儿子吓的跌落摔亡。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并造成损害,理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因此,李江波的喊声和儿子跌落摔亡有因果关系,必须为儿子赵晓强之死承担赔偿损失70万元。
2,李江波否认赵晓强的摔亡和自己的喊声有关系。
赵晓强是因自身违法行为,也就是入室偷盗和惊慌失措而摔亡,李江波的喝止行为是合法的自我保护反应,并非直接导致赵晓强摔亡的原因。
《民法典》第181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李江波认为,自己的喝止行为是为了保护自己财产的正当防为,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3,法院认为,根据警方的调查,按照现场的痕迹,表明赵晓强有入室偷盗的意图,李江波的喝止行为,是出于保护自己家财产的目的,并无过错。
李江波的喝止行为是合法的自我保护行为,并无过错,因此不构成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177条,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受害人有权在必要范围内采取合理措施进行自我保护。
李江波的喝止行为正是出于保护自家财产的目的,且并未超出必要范围,因此构成合法的自我保护行为。
既然李江波的行为合法且无过错,他就不应承担因赵晓强摔亡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法院认为李江波无过错,无需承担责任。
赵晓强作为成年人,应该预判到自己爬到4楼站在雨棚上有跌落的危险,而他依旧踩踏着想要入室盗窃。
《刑法》规定,在民事活动中,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赵晓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因此,法院驳回了赵晓强母亲的上诉,李江波不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海明威
良心好法官啊
繁星四海
这才是正常判决!不是编的吧?
闲聊 回复 10-06 11:00
对!几层楼!她怎么知道从他家掉下去的?难道母子一同前往偷盗看见的??漏洞百出!还编文忽悠傻子!
玖門提督 回复 10-06 15:56
编的,结果不一样的
眼科专家
法官没判老妖婆诬告勒索罪吗?
哈哈大王 回复 10-05 18:51
张三在说这个案件时,一声长叹,问学生这个父亲冤不冤,冤,可法院认为,你吃奶粉吃出毛病,你去看病呀,,得病和奶粉问题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问题十倍赔偿,,赔你十倍就是了,[狗头][狗头][狗头]至于你闺女得了肾衰竭,得病的人多了,你得有什么证据是只只吃了奶粉造成的,而且不是其他因素,[微笑]法律缺陷,法官又钻牛角尖,怎么搞
梓崕 回复 10-06 11:39
发泄情绪就可以去讹别人是吧?
落叶
家属闹事给当事人生活造成了很大困扰,精神上造成严重伤害,起诉赔偿。
方天画戟 回复 10-05 11:41
老太太没钱,陪你过日子
325rose
这老妇应该自己为儿子死负责。教育儿子失败,儿做贼心虚摔死了还准备讹一笔。这小贼下辈子投胎找个好妈妈做个好人。
用户16xxx99 回复 10-05 18:10
有其母必有其子……
小松 回复 10-05 17:37
怎么不去联合国去告呢?赔的更多!
龙在中华
该死!这个做母亲更该死!留在世上浪费粮食和空气!!!
迦楼椤
这种情况我就起述,申请把偷盗行为和敲诈行为记入嫌疑人及其母亲的档案,不为别的,就为三代直系不能考公和进好大学、单位。这母亲去闹明显背后有人鼓动
哈哈大王 回复 10-05 18:35
反诉老太敲诈勒索数额七十万,数额巨大,
哈哈大王 回复 10-05 18:34
[滑稽笑]直接反诉,老太太敲诈勒索
踏雪寻云
在过去,知道自己的子女是贼,都没脸见人,自知理亏。现在怎么变成这样?谁死谁有理,能讹诈多少算多少,脸都不要了。
上海小宝贝66
给法官的判决点赞
用户14xxx59
这种事本不应该发生,也不会发生。当警察到场时,了解情况后,即可明确告知老太,你是无理取闹,严重干扰他人生活,已经违法!再不听劝,马上拘留你!说什么“有什么问题可以走法律途径”,有没有给老太讹人提供了启示???
用户10xxx09 回复 10-06 08:31
出于人道考虑,应该让小偷从窗户进来,问其是否遇到难处并告知其坠楼的危险性,进行一番安全教育和道德教育后,再从正门送走感化小偷
白方 回复 10-06 07:31
您一针见血
假情真爱
又有一个良心法官出现了!!!但更倡议对这个老无赖泼妇给予警告,就是这种无赖泼妇才培养出一个不务正业的好儿子,自己行为不端导致摔死,责任就是这个泼热!!!!如果继续无理纠缠应该给予法律惩罚!!!
磊磊
敲诈勒索不是犯罪吗?
用户10xxx02
一堆屁话
骑乐无穷
老妖婆不知道喝了药水了吗
半步青铜
贼母不抓个寻衅滋事关起来?
用户97xxx46
典型的敲诈勒索,应追究老妇法律责任。
牛马双铭
闹事的没有什么违法成本吗?
下里巴人
这是公理,点赞!
勇勇
有没有丧良心的律师窜掇老婆子去打官司?
青年宊级手
生一个贼儿子,父母大多不是什么好东西!
真无我
一句睡着了啥不知道就行了。
LLCCFF 回复 10-05 15:45
别下楼去查看,马上睡觉当这事没发生,第二天当一切不知道,让这邪事不沾身
用户11xxx48
这老妖婆怎么没判罪?起码是敲诈勒索罪吧?法官如此不公吗?扰乱市民生活敲诈勒索别人就不该负刑事责任?
阳光
造假到了没人性的程度了,连篇累牍,败类!
梅云清
我有一点不明,小偷家属怎么知道他大喊一声的?
hua86977 回复 10-05 12:12
死人了,警方肯定要了解情况,警方知道了,死者家属必然有知情权。
FKBZ
小偷家族有不要脸的族规。
亦真亦幻31
让我说,我就打了一个喷嚏,吓死一个小偷,我咬死了只打了一个喷嚏,怪只怪小偷胆子小。
人间过半
其实这个小偷是死在她母亲手里。
天涯明月心
还是美国警察牛逼,为了阻止自杀,开枪击毙自杀者。因为自杀也是杀人,为了阻止杀人,必须击毙杀人者。
用户14xxx67
这一声大喝,怎么被人知道的?
是朕
除非你能证明他练了狮吼功之类的。
jun
三更半夜怎么知道是你喊的
用户10xxx84
这个母亲哎,自家儿子没教养好,这么危险的地方去抓,怪谁?活该没人养老送终
十加十
一家人都臭不要脸.什么样的家庭养育什么样的儿
恭卿先生
报警的时候就不应该瞎说,打个110就说楼下躺了个醉鬼,怎么发现的?半夜睡不着窗口抽枝烟,楼下躺了一个人。
LLCCFF 回复 10-05 15:47
最好是不理会也不用下楼查看什么的,马上睡觉到第二天正常当没发生任何事,让邪事不沾身[呲牙笑]
随缘
这种案例好像不是真的,
孤舟
为什么敲诈70万都没有事?
用户11xxx96
应该告开发商、建筑商,没有给小偷建好必要的盗窃安全保护装置。
10033666
应该说,贼人进入李江波的房子翻箱倒柜找钱,李江波见状说,亲爱的仁兄,白天我也找不到一分钱,你别找了,贼人吓得失足掉下楼,房子变凶宅了,贼人应赔偿。
用户16xxx27
法官判得不公,为什么没有判小偷妈的诈骗罪,应该严肃处理
★醉%留香
法官应该多说一句,你就算喝药死了也和对方无关系,不信你可以试试。
相伴一生
他摔下去,我装作不知道,小渝家属怎么会找上门?[狗头]
王袁东
幸运不是发生在南京鼓楼
用户17xxx87
这样的妈不怪会教育出盗窃的儿。
用户17xxx43
胡扯八道,小偷死啦,咋知道喊了一声啊!
用户10xxx25
母子一路货。
休鞋馆
不是没有给钱吗,为啥农药没有喝?
侠客行
这个老太婆肯定不干净!最好赶紧陪她的儿子去,免得再祸害人间!
执子之手
这次法官总算没和稀泥
懒猫
这应该判他用“狮吼功”或“音波功”攻击人家致人死亡,必须赔钱。[开怀大笑][开怀大笑][开怀大笑]
霜木
我记得小时候真实案例,我们老家帆布厂(三线厂),一小偷拿了厂里帆布带,爬到厂区楼顶,用帆布带下到四楼仓库行窃。从窗户出来时,身上东西比较多,加之帆布带跟屋檐摩擦被割断,摔下去死了。家属也来闹,说帆布厂的帆布带质量不合格导致家人摔死了。小偷就是附近村民,为了息事宁人,好像厂里给了点钱。
^_^浩然 回复 10-06 11:36
这个一个是因为单位的和个人不计较,另外一个可能确实是质量问题怕声张[滑稽笑]
原人
幸亏不是南京法官审判的案子。[捂脸哭][捂脸哭]
^阳光心情+
有其母必有其子。。。
一生平安
摔死活该
王老仨
为什么不查她诬陷
用户10xxx55
倒赔70万如何!
用户10xxx51
是编与否给人们上了一堂法律知识课
炳哥
闹成功了能得一笔钱财,闹不成功拍拍屁股走人。讹诈的成本如此之低,所以讹诈现象普遍化,导致国家司法资源极度浪费。
宋江是投降派
以德服人,倒霉的都是老实人,老实人你觉得以后有活路没有?
5003
怎么证明李某大喝一声?他自已招的?小偷自己失手坠下可以吗?[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黄平
对于小偷死也是白死,
金豆豆
法律只会为正义站台
老韩
都是天义之举!!!
笑看云起
还要点脸不?偷窃不成自摔死,家属还有脸胡闹,要负刑责,必须判刑!
屋漏
我记得十几年前一个老头就是因为喊这一嗓子赔了好多钱
林辕沐隅
没有诬告罪吗?诬赖别人应该受到惩罚的吧?
dagge
我只想知道可不可以反告,有没有这样的案例
用户10xxx97
无耻之尤!
W57红色G
有其儿必有其母,一窝子小偷惯盗!
哈哈映
死得正确,天下大平
dagaotan
可怜的老妇人,还是陪她儿子一起去得了
江南风
判决公正!
成为有关
前面写是谁 后面写 小偷 建议查一下命案 伪证 蹲多久
鸷栊導樽
最后法院判决出于人道主义,赔65万。
曾经拥有
说话不算数,为啥不喝农药。
辉哥
不要脸的一家人
彤云格
强烈要求恢复连坐
海盗 丁康
到底谁该赔谁。
老纳法号绝尘
装作啥也不知道不就啥事也不没有了,谁有证据能证明你喊了一声?
小菁
支持法官的判决,不能助长坏人。
超越梦想
最好喝农药死,
用户10xxx20
正规法官
Achilles
应该制定恶意讹诈罪的法条,类似此类案件就是属于讹诈罪犯愁,应该入狱并至少赔偿讹金额的十倍!
深蓝
强盗理论[抠鼻]
炫星闪闪
前言不搭后语。前面大喝一声“是谁”从5楼窗外掉了下去摔死。后面大喊一声“小偷!”
用户10xxx58
该死的小偷
用户10xxx46
此孽子迟早摔死!
健康、好运-封
就这案情,法院居然还受理?
用户10xxx39
为法官点赞!
杀猪的汉子
这么正常的判罚,亮你良亮啊,标题党!
阿力
现在小偷家族真的太不要脸了!
大嘴巴子
你应该说,小偷先生进来喝杯茶吧!
安然
有其母必有其子
平凡
拘留无理取闹!该!!!
游泳的石头
弄个寻衅滋事
东哥
敲诈勒索失败居然没有任何惩罚,犯罪成本太低了[并不简单]
煮酒燃烟
有这样的妈,养了个贼儿子,一家子的粪渣!
牛林
干嘛要下楼呢,继续睡不好么
大地百姓
还好不是发生在南京
一木一草
小偷还有理啦?自取其究。
静思慎行
你小子就应该装作不知道啊,怎么还告诉人大喊一声,傻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