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上瘾了!四川成都一男子花光积蓄买下法拍房,结果原房主利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将房子租给母亲,租期竟长达19年。男子无法入住,还要每月还5000元房贷。调查后,得知的真相更让他崩溃。
(信息来源:澎湃新闻-成都商报2019-10-10——花68万元买了房却住不进去,原房东把房子租给母亲19年……) 2019年,身处四川的外地人李先生耗尽半辈子积蓄买了套法院的法拍房,本以为能捡个便宜美美住进去,却不成想被原房主摆了一道,现在不仅连家门都进不去,还要每个月背负5000元的债务,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原房主因为涉嫌违法,名下的财产尽数被法院查收,其中也包括了李先生买下的这套,但原房主不愿意自己的房产打水漂,于是联合母亲,设了个局,目的就是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在法律的模糊地带享受钻空子带来的福利。 原房主和他的母亲签订过一份租房合同,上面是这样写的,以“以债抵租”的形式使原房主的母亲租下这套房子,使用时长达19年,合计共68万的租金。 这让兴冲冲的收拾好行李,准备回家住的李先生彻底傻眼,他没想到在流程透明化,法律条令完备的社会,还能发生这种事情? 相当于李先生花了68万买下的房子,不仅住不进去,而且每个月还要背负5000元钱的房贷,这放在谁身上都受不了,于是李先生咨询过律师后,决定将原房主告上法院。 但最气人的来了,法院竟然说他们无权撤销原房主和其母亲签订的租赁合同,如果真的觉得自己的利益受损,则需要另外找其他证据,提出别的的诉讼,显然是原房主在拍卖房子前做足了功课,才能钻法律的漏洞。 这种做法,不仅令买下房子的李先生的利益受损,还让不少观众不解,都说法律是正义公平的,但面对显而易见是吃哑巴亏的“骗局”,购房人竟然无法反抗,只能硬生生的吞下这枚苦果。 疑问又来了,难道法院在对原房主的房子进行拍卖的时候,不知道他们做出的这种灰色交易吗,“买卖不破租”的这项规定,是否应该随着社会的发展继续完善呢?对于原房主的强盗行为,不少网友提出了好点子。 “先把门拆了,接着停工,就让房子直接暴露在过路邻居的眼前,就算原房主母亲报警也没有用!”就这样互相耗着,看谁忍得过谁! 还有说是把房子断水断电,将住在屋子里的一家人逼出来,没有水没有电,肯定没办法生活时间长,最后结果想必也只能是跟李先生握手言和了。 在现实生活中,钻空子的情况不在少数,就比如2015年发生的这起案子,方某和赵某本因做生意相互认识,有天方某借口家中有急事借了赵某5万元钱,赵某认为二人都是这么久的合作伙伴了,对对方的人品也很放心,于是也没多想直接借给他了。 后来赵某催促方某还钱,可谓是举步维艰,这五万块一直拖,赵某不得已将方某告上了法庭,后来法院对方某进行了强制执行,而方某却在这时跟法院的玩了个心眼,钻了法律的空子。 警察先是来到了方某的家里,没见到他的身影,询问其家人才知道,方某现在在外地出差,为了提高效率,警方拨通了方某的电话,方某也不想惹祸上身,连忙答应警察马上就转。 方某还提出了希望用ATM机还款,警方同意了他的请求,挂断电话后方某先是来到了就近的一台ATM机前,给赵某转了两万块,但他设置的是24小时到账,方某转完后将转账截图发给了法院。 在家里安心等待欠款的赵某,左等右等也没等来这笔钱,不放心的他又拨通了警方的电话,经过调查才知道,原来方某就是钻了ATM机的空子,在给银行发去转账截图后,他紧接着就取消了这笔两万块的转账。 这样一来,他既没有还两万元,也摆脱了警方的盘缠,后来再警方和法院的再三质询下,方某坚称自己没有五万元,还不了欠款,最终法院对其司法拘留了15天。 总有人想钻社会的空子,总有人想得了便宜还卖乖,希望方某能够在派出所里好好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另一方面我国的相关法律也要进一步完善关于钻空子的规定,不能再让不怀好意的有心之人得逞! 对于这种耍小聪明的行为,你是怎么看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