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曾经的“刘三姐”程春莲因非法获利76万元被判死刑。临刑前她喊冤:“我

俊德评好玩的趣事 2024-09-30 11:22:33

1992年,曾经的“刘三姐”程春莲因非法获利76万元被判死刑。临刑前她喊冤:“我做贡献没奖励,犯错却受罚,这公平吗?”她的故事让人唏嘘。 七十年代,中国物资匮乏,人们生活艰苦。程春莲虽然成了大明星,但收入有限,渴望改变命运。三十岁时,她放弃演艺事业,转行做生意,结果走上倒卖石油和受贿的不归路,最终面临极刑。这个从明星到罪犯的转变,令人感叹欲望与道德之间的抉择有多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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