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要房?想清楚哦可能有大坑等你跳
理知法意木子理
2024-09-29 20:56:16
在你们离婚的时候,如果你们的房子尚有按揭贷款,而对方慷慨表示将房子给予您,且承诺由其负责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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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不太懂法律的朋友或许会毫不犹豫地签署离婚协议,而稍微懂点法律的朋友,则会在要与不要之间纠结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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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房子吧,对方又难以拿出一两百万的现金予以补偿。
要房子吧,却无法办理过户手续,而且,倘若某天对方停止还贷,房子随时可能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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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即便离婚协议上明确写明房子归您,就一定能确保房子属于您吗?这里存在四个方面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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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方擅自卖房的隐患。
在房贷未还清、银行不同意过户的情况下,离婚后房子依然登记着对方的名字。倘若仅登记着对方一人的名字,对方随时能够出售房子,然后携款消失。即便您可以起诉要求赔偿,但房子很可能无法保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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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方不还贷的隐患。
偿还房贷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难免会有意外情况发生。假如某天对方资金短缺,无力还贷,那么就得由您来承担,否则,房子会被银行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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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方欠债抵押房子的隐患。
倘若对方负债累累,将房子用作抵押担保,后续无法偿还债务,债权人完全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对这套房子进行保全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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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四,对方后悔的隐患。
人性往往经不起考验,如果你们离婚时房价仅为 200 万,如今涨到 500 万,而对方离婚后经济状况不佳,就可能拒绝配合您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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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以下为大家提供四种参考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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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资金过桥
向亲友借款来还清房贷,将房子过户到您的名下,然后再以您的名义向银行办理贷款,用以归还过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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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卖给亲友
把房屋出售给您的父母或近亲属,用新的房贷来偿还旧的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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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房屋出售
将房贷全部还清,您获取剩余的房款,对方再按照每月或每年的方式向您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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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起诉离婚
通过法院判决,判决后与银行协商变更还款人,将未取得房产的一方从还款人中移除,同时解除其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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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绝不仅仅是两个人感情破裂、分道扬镳这么简单,在我看来,这简直就是一场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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