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女性真幸福,“经期假”来了!云南出台女职工保护特别规定:企业招聘不得进一步询

修哥纪酸甜 2024-09-29 16:33:22

云南女性真幸福,“经期假”来了!云南出台女职工保护特别规定:企业招聘不得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状况;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劳动;患有重度痛经的女职工,可申请1至2日休假。 该规定自2024年11月1日实施,此外还规定: 1.用人单位需为女职工提供免受性骚扰的工作环境。 2.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事国家规定的孕期和哺乳期禁忌劳动。 3.怀孕不满3个月和怀孕7个月以上的,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等。 4.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检查时间视为劳动时间。这一项,对孕期女性可是爽得不要不要的吧! 5.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不得延长劳动时间、安排夜班劳动或者出差。 6.生育多胞胎的,在每日安排不少于1个小时哺乳时间基础上,每多哺乳1个婴儿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7.女职工因患有产后抑郁症或者更年期综合征症状严重,可以申请减轻劳动量或者调整劳动岗位。 8.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形辞退女职工或者降低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得限制聘任、晋职、晋级、职称评审等。 9.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每2年组织1次含妇科疾病、乳腺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筛查等内容的健康检查,检查时间视为劳动时间。 云南女职工已是幸福满满,不知其他省份何时效仿推广,让全网的老爷们们也能沾一些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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